乔以莎:“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是狼族老大么,你做血族老大也没见夜生活有多丰富啊。”
莫兰笑得不动声色:“想丰富还是可以丰富的。”
乔以莎笑得不怀好意:“都干巴成这样了,还是算了吧。”
莫兰:“女巫小姐,不要以貌取人,我还是那句话,经验是个好东西。如果你有任何关于这方面的问题,我随时可以提供帮助。”
乔以莎翻了个白眼。
莫兰:“别这么高傲,实话讲,你现在太缺乏趣味了。”
“哈?”乔以莎哂笑,“你再说一遍?”
莫兰笑着说:“我说你缺乏趣味。”
乔以莎:“趣味?”
莫兰努努嘴,叠着的右脚微微一提,上身一动不动,下方一尘不染的黑皮鞋悄悄挑起她的长裙,顺着她的脚踝,一直滑到小腿。他脚尖越是向上,下颌越是内收,目光渐迷渐离,似带着惩戒,又似带着调笑……乔以莎往下瞄了一眼,刚巧看到自己的裙摆叠在他穿着黑袜的瘦长脚踝上,那一刻仿佛有人在她脑海里吹响爵士乐,她腿肚子反射性一抽,皮鞋尖带来清凉触感越发明显。
这老妖精骚得她有点想抽烟。
不得不承认,血族在魅惑人的方面还是独有一套建树的。
乔以莎跳下吧台椅,气有点虚。
“再见,不送。”
…
原本乔以莎的计划是在高考两天都去考场外陪考,为小洪同学默念祈祷咒文,结果被莫兰一么刺激,当晚喝多了,第二天直接睡过去了。
等她睁开眼的时候天已黄昏,她顶着鸡窝发型和宿醉水肿的双眼拿来手机,里面有几条未读短信,她找出洪佑森的。
共三条,十分简洁——
“考完了。”
“语文作文没太看懂。”
“你吃饭了吗?”
乔以莎靠在床头回消息,一开始打了一大段字,后来全删了,就回复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