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嗒……平三戈闭着眼睛,手摁在开关上,淋浴头的水随着思绪嘎然而止。他听到了轻微的敲门声,不知道什么时候,这双耳朵练得像警犬一样灵敏。
“三儿,你没事吧?”是杨奇志在叫他。
“没事,稍等会儿。”他回道。
“好吧,有什么需要叫我。”杨奇志道。
“知道了。”他淡淡回道。
擦着身上的水迹,可擦不去的是伤痕在记忆中留下的印记,左肩有块伤,是初到长安被人抢包时留下的;后背肯定有几处伤,妈的挨了不止一回打,每次都抱着脑袋用后背扛。心理学的理论能用上的真不多,但他通过实践明白了,像他这样三观很正、为人实诚、好坏不分的类型,基本就是犯罪心理学上所说的易被侵害对象。
好歹也是个学过心理学,上了两年班的警察,妈的到拘留所连块睡觉的地方都混不上,甚至连点吃的都会被抢。进了好几个贼团伙,都是偷一回就嫌他太笨给打发了,还有的在打发之前,会嫌他偷不到东西,连人也给打一顿。
唯一的优点是,笨成这样,还真没人怀疑他是警察。
“可我就是警察啊!”
他打开了床头的柜子,摊开了封存的私人物品,穿上了自己制服,他在抚摸以前并不在意的警服时,莫名地有种陌生和心悸的感觉,那种感觉就像他第一次伸向别人背包偷东西时。
不管是满满的神圣或者满满的罪恶感,都会让人心悸吧?
“这是我吗?”
他站在镜子前,镜子里削瘦,大眼,总是觉得脸上带着贼相,身姿不再像曾经那么标挺,目光也不像原来那么清澈,甚至他会莫名地想起,那位茕茕孑立的贼王,夕阳的余辉仿佛他曾经的荣光,或者会想起又蠢又可爱又可恶的肥布,这家伙活得那么跌宕起伏居然活这么大真不容易。
还有贱笑一脸的导演、帅得妖冶的二棍、傻了吧叽的熊二,这群作奸犯科的家伙生活的那么五彩缤纷,还真是了之前的沉闷无比比拟的。曾经他巴不得这次任务结束,可真到了尾声,他却发现自己奇怪地有点恋恋不舍了。
“可惜了,我找到了犯罪的模式,却找不到自己,是个什么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