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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唯一能查到的,1975版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里有这么一段话:按照假设,必须使用两个工人,才能依靠每天多出来的剩余价值来过工人的生活,即满足生活必需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生活目的只是维持生活,而不是增加财富;在资本主义生产下,增加财富是前提。为了使生活只比一个普通工人好一倍,并且把所生产的剩余价值一半转化为资本,就必须把预付资本的最低限款和工人人数都增加为原来的8倍。

这只是马克思举的一个例子。

可在改革开放初期,一切都是以摸着石头过河的中国,国家没有明确的文件,所以很多地方就以这个为衡量标准:雇佣7个人或8个人,就成了是否是剥削的标准……

正因为刘春来研究过。

所以这年头,宁愿以大队的形式去搞,而不是自己去个私人企业。

太难了。

傻子瓜子就是最明显的。

也不是领导干部们想要针对谁,而是都拿不准。

一直到87年,中央“5号文件”出台:允许存在,加强管理,兴利抑弊,逐步引导。并明确指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商品经济发展中,在一个较长时期内,个体经济和少量私人企业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

这才让关于雇佣多少人的争论停止了下来。

可那个时候,姓资姓社的争论,却依然激烈。

最终要等到老爷子南巡,从那之后,国内的民营经济才开始快速发展。

顾学勇父子,田明发等人都看着刘春来。

杨小乐可不是原来啥都不懂的人。

他很多时候,甚至都在分析,刘春来究竟有多狡猾,作为一个大队长,村办企业也是属于集体产业,自己在里面有股份,却又是集体所有制的企业……

“这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能保证质量,降低成本,只有这样才能适应市场经济下的竞争,快速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