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边,一营遇到的敌人也突然开始抱团,数千人同时捕猎,还夹杂了很多的巨猿,一块肥肉出现在一营的视野里,但是凭一营这边的人数,还有点吃不下这股敌人,但是去病也不甘心就这样放敌人离开,所以有点发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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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下的明天刷新吧,今天写不完了,不会重复收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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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汉部落虽然也偶有凶杀案出现,但至今还没出现过一起谋杀案,反倒是一言不合,因为斗殴失手打死人的事情比较多,虽然也是命案,但和谋杀还是有本质的区别的。
如果《刑侦技术》流传到了民间,那么可能导致的后果就是:
哦?居然还有这种操作?原来这么干官署就找不到自己是凶手了!!!
当然,这种事情防的了一时,防不了一世,究其根本,社会的治安只能寄希望于普法,让百姓熟知法律,就算不能熟知,也要让他们知道犯法的严重后果,再加上的矛盾的有效解决,如果有办法能不犯法的话,谁又愿意承担严重的后果去犯罪呢?
所以在确定了这本教材的刊印和使用范围后,罗冲又下达了一道内部通告,让各地郡县加强普法教育,这方面可以和学校联手,通过学生来向他们的家长传播《汉律》的内容。
又一本书被确定了下来,罗冲也再次投入了书房的纸堆中,随着时间的发酵,各地送来的信件,文稿,越来越多,罗冲每天也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投入到审稿当中。
这些纸堆当中,信件的比例还是最多的,还是那个道理,汉部落现在的识字率并不高,有些人更是不知道写书是什么东西,但看到别人都在写,他们也写,他们只知道写出来的东西首领会看,那么就直接给首领写封信说说话就好了,简单,还便宜。
其中很多的信件都是来自百姓的感谢或者吐槽,有时让罗冲看的哭笑不得,不过也有些东西是比较有价值的。
比如有个彰武郡的牧民,就来信告诉罗冲,他养的有一种皮毛非常好的山羊,毛发纤细洁白,就像天上的云彩,总之就是夸出花了吧,但是彰武郡的官吏说部落不鼓励养山羊,只有养绵羊的牧民在冬天时才能优先获得饲料补贴,他觉得很不公平,所以写信来找罗冲评理。
这就相当于是上访了啊,在告当地官员的状呢。
不过这个事情当初确实是罗冲下的命令,山羊这个物种,吃草的时候往往都是连草根一起吃,饿的急了甚至还啃树皮,如果大规模饲养的话,极易引起草地荒漠化,那简直是对草原的灾难。
而绵羊就没这个顾虑,绵羊只吃地面上的草,不会去吃草根,而且边吃边拉,等于是在给草地施肥,用不了多久草还会再长出来,不会破坏草原的环境。
再加上绵羊能产羊毛,用于纺织,还能生产大量的乳制品,经济价值明显比山羊高,所以罗冲才下令推广。
但是话说回来,山羊也不是全无用处,目前山羊在汉部落最大的用处,就是用山羊毛做毛笔,毛笔是汉部落官方指定书写工具,再加上全民普及教育,毛笔的用量之大可想而知,所以吧,这个山羊还是要养一些的。
不过养归养,大规模放牧绝对不行,圈养喂饲料倒是可以,这人提出的这个山羊品种也值得重视一下,可以让当地的官员考察一番,如果真的很优秀,倒是可以交给司农寺用于科研选育。
罗冲随手就写了一封回信,还有自己的处理意见,然后和那封信的原件放到一起,到时候还要给他们送回去的。
因此他也是把送来的文稿分成区域的批复,处理完了一个地方的,就立刻给他们原路返回。
一些让罗冲感兴趣的文稿,原作者没有写成书的,罗冲还会给出指导,告诉他们怎么写一本书,应该着重写什么,就像罗冲指导詹荧写菜谱一样,给出样板和格式,然后再发回去让原作者重写,并鼓励一番,让他们继续创作。
而那些纯粹写着玩的,罗冲基本上就直接在信纸上回复一句,‘已阅,感谢来信。’
又过了几天,到了十一月底的时候,白起也拿着《相海》和《少年与海》两本书的终稿来找罗冲审批了,检查没什么问题之后,罗冲当即命其各自印刷一千册。
汉部落北八郡,加上草原洪湖三郡,汤部落八个郡,琼州岛六个郡,合计有七十多个县,数百个村落,这每样一千册分发下去,也就是一个县城十来本的样子,真心不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