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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领,你来了。”云志听到罗冲来了的消息,很热情的跑出来迎接道。

“嗯,我看湖边的那几个窑还在冒烟,里面烧的是什么?”

罗冲跳下灰山的后背,拍拍它的大屁股让它去水边玩耍,然后和云志边走边说道。

“那边是砖瓦窑,还有一个陶瓷窑,我们这里的人越来越多,肯定是需要建更多的房子的,所以我就让砖瓦窑一直烧,反正这里守着森林,不缺柴禾,也不缺水和粘土,现在不烧的话,以后等新人来了也是要烧的,提前烧好了,等新人来了就可以直接建房子了。

而且我们也可以提前建一些房子,用来吸引那些外部落的人加入不是,只要他们愿意加入汉部落,哪怕直接给他们分房子都行,当然,他们来了之后,也要服从安排,为后来的人建房子。

至于陶瓷窑,我们这里这么多人,也是需要不少容器的,吃饭用的盘子碗不能少,全靠从汉阳郡那里运过来就太慢了,而且浪费牛车马车,要是有那么多的牛马,还不如少跑两趟运输,多用来开垦一些农田,解决族人们的吃饭问题。”

云志详细的介绍着几个窑厂的工作情况,以及他自己的一些想法,罗冲也算是看出来了,这家伙为了实现当初在自己面前立的fg,只要能把那些人口勾引过来,哪怕是来了就送房子都行,反正总结起来就一句话,一切以吸收人口为主。

“砖多烧一点存着没啥问题,提前盖房子也没问题,那你烧那么多的陶瓷干什么用,这东西又不是消耗品,一户人家能用几个盘子碗,而且只要不摔根本用不坏。”罗冲边走边问道。

“嘿嘿,我多烧点锅碗瓢盆,主要还是为了送礼,还有交易,主要就是那些外部落的人,用这些容器当礼物,可以和他们更容易的沟通,也不会被当作敌人,先和他们建立朋友关系,再想办法把他们弄回来。

毕竟我拿着礼物上门,他们也不好直接把我赶走不是,而且我还能用这些陶盆瓷碗和他们换一些特产,比如那些甜高粱秆,这样也能给咱们部落多弄一些造糖的原料,还有我们这生产的笤帚和扫帚,用竹子和高粱穗子做的,咱们部落其他的郡县也很需要这些东西啊,能卖不少的钱呢。”云志再次解释起自己的想法。

罗冲听完也是感叹,不得不承认啊,这家伙确实是个聪明人,很擅长经营领地。

从之前没加入汉部落的时候,他控制的菱部落就长期和汉部落存在交易,为自己的部落捞了不少的好处,也从汉部落这里学到了很多东西。

之后又以为汉部落带来五万人口的代价,从罗冲这里索要了一个郡守的职位,一举从一个新人,直接变成了汉部落的封疆大吏,汉部落的郡守,现在一个巴掌都能数过来,而他就是其中之一。

当了郡守之后,云志也表现出了自己的真实能力,最起码大泽湖心岛的那些部落,都一个接一个的被他忽悠了过来,你别管是送房子还是送锅碗瓢盆,人家真的把外部落的人口带回来了,这就是本事。

而且这家伙还有个优点,就是擅于经营,还懂得放权,虽然他也很喜欢权力,(不然他也不会找罗冲要个郡守来当),但是对于下属,云志还很懂的放权。

他毕竟是个新人,虽然之前和汉部落保持了一年多的交易,还自学了汉语和一些汉字,但对于很多的事情,他还是什么都不懂,既然不懂,那他干脆就不管了。

我只找你要成绩,怎么做是你的事,你缺什么就跟我说,我去想办法给你弄,有什么困难我来想办法给你解决。

这样的领导谁不喜欢。

因此,虽然云志是个新人,但是在手下面前很有话语权,很得手下的人心,就连百姓也十分称赞他这个郡守大人。

他的这种行为,让罗冲想起了上辈子听过的一个商业名言,一个好的老板不需要什么都懂,他只需要做好员工的仆人,把员工都伺候好了,自然有员工帮他解决各种问题,云志就是一个这样的人。

举个简单的例子,云志不懂制糖,但是他的卫山郡却有一个制糖工坊,属于官办工坊,也就是国企,他不懂,所以对制糖的事情,他完全不参与。

但是制糖是个新兴产业,汉部落目前也只有卫山郡这里种植的有甜高粱这种作物,但是提供的原料十分有限,可是为了让工坊有足够的原料开工,他就自己想办法烧陶器去和别的部落换,用换来的原料支持工坊搞生产。

这样工坊的效益高了,工人的奖励也高了,哪个工人会不喜欢他这位地方父母官。

而且他还擅于利用手头的资源经营,那些收购来的高粱秆,还有湖心岛砍来的竹子,他又组织辖区的百姓发展手工业,制作簸箩或者笤帚扫帚这些东西,然后他以官府的身份统一收购,再卖到汉部落的其他郡县,换取钱财,为治下的百姓增加一份收入,颇有点农村合作社带头人的意思。

这样能为百姓谋福利,带着百姓一起赚钱的地方父母官,哪个百姓会不拥护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