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他看到“试策尚书”正文。
这几张纸上的正文满打满算只百余字,注释却有近千字,更遑论各种典故解析和修改痕迹,程澹看着都觉得累得慌,怪不得他写得这么慢。
也许传世精品文章就是要这样一点一点磨出来。
小心翼翼地放下这几张装满张玉凉心血的纸,程澹托腮无聊地发了会儿呆,突然眼睛一亮,从抽屉里翻出一张空白宣纸,笨拙地磨了些墨,在纸上写下几行歪歪扭扭的字。
他穿越前没练过毛笔字,穿越后也没有,所以写出来的字就像三只螃蟹在打架,堪比天书,估计只有他自己看得懂。好在他也不是写什么重要的东西,只是写写日记,给自己找点事做而已。
动笔之前,程澹原以为自己的生活乏善可陈,三两句就能记完,没想到写着写着停不下来了。
和张玉凉一起早起,一起吃早餐,他洋洋洒洒写了三百字,从早餐种类到张玉凉为他煮凉茶,即使很多细节一笔带过,内容也颇为丰富。
吃过早饭,张玉凉写完《花典》的最新更新,开始端坐苦思“试策尚书”的下文。明明是一件小事,他却写完了满满一页纸,他完全没想过自己的心理活动居然如此丰富。
落下最后一笔,程澹托住下巴,扬起半干的笔,望着纸间歪扭的字迹怔然出神,久久不能抽离思绪。
他的生活,原来也可以这样有趣。
程澹还记得,自己穿越之前过的每一天有多么无聊,一日三餐、朝九晚五、锅碗瓢盆、柴米油盐,生活中的琐碎小事早早磨灭了他的热情,生活也因此变成得过且过的生存。
却不想,昔年只觉得烦劳的琐事,有朝一日会在他的笔下开出花来。
墨迹渐干,日头西斜,程澹揉揉酸涩的眼睛,将写得满满当当的纸叠好,找来一个木匣放进去。
他决定,以后每天或隔几天就写一篇类似这样的日记,不是为自己写,而是为张玉凉写。
他还有九年时间陪伴张玉凉,他想再给张玉凉留一个九年。
张玉凉爱他,他也爱张玉凉。
……
院子里的花在程澹的精心照料下长得越来越好,有几株水仙还结出了花苞,临近开放之际,幽香扑鼻。
程澹坐在水池旁的怪石上,双脚浸入水中,时不时撩一下水花,精致的足踝在阳光下白得发光,也是庭院中一道绝美的风景。
张玉凉走下台阶,端着一盘冰镇西瓜走到他身边坐下,笑道:“来,张嘴。”
程澹依言张嘴,张玉凉将一块西瓜喂进他口中。
“好吃吗?”
“嗯嗯!”
张玉凉揽过程澹的肩膀,喂他吃西瓜,自己偶尔也吃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