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忘转回头,继续低声道:“现在第一种情况,肖邦藏身在你们恋爱时候他居住的地方,我们称a点。你呢就和警察去b点,你要伪装出痛心,担心,真诚出来。”
米娜问:“第二种情况呢?”
袁忘道:“第二种情况肖邦没去拉马坡山脉,我们就在这里搞事,把警察和杀手都吸引到远镇来。至于肖邦最终能不能逃离美国,或者是有其他选择,我们就没有办法管太多。毕竟我们都是好人,守法居民,不能犯法。”关键是肖邦不联系自己,自己只能当守法居民。
米娜回头看地上尸体:“这两个人?”她觉得相比肖邦的事,袁忘这件事更像是大事。一言不合直接拔枪街头杀人。
“没事,在程序上猎人没有救助的义务,但是可以使用武器阻止犯罪。特别是挟持人质,如果人质没事,我们就没事。人质有事,才要赔钱,吊销执照,禁止多少年从事猎人工作。”袁忘道:“我们会从侦猎社派人保护你。另外除了b点之外,还要有c点,具体你自己把握。实在不行,你带警察去a点之前,先联系和通知我。”
米娜毕竟是普通人:“我,我能先消化一下吗?”先躺两个,又加上肖邦的事,米娜的头脑一时间有点应付不过来。她还停留在袁忘杀人,一会怎么录口供,帮忙请律师的阶段。
袁忘听见警笛声,道“警察来了,你慢慢消化,情况就是这情况。”
袁忘走到马路,双手高举,警车在其不远处停下,警察下车拔枪对袁忘下令。袁忘趴地上,把枪放到一边后,双手抱头。一名警察戒备,一名警察上前把手枪踢开,给袁忘戴上手铐,而后才开始了解案情基本情况。具体笔录要等探员到达。
……
猎人或者说普通有携枪资格的人,有权利击毙赵光和王暗吗?
首先自卫是肯定可以的。正常来说袁忘不能直接击毙对方。不过有紧急避险法帮助袁忘,当对方很直观威胁到他人生命时,袁忘开枪是没问题的。袁忘问题在操作不规范,没有亮枪,没有警告,而是直接掏枪射杀。
这就需要判断当时情况,是否紧急到需要直接射杀的地步呢?
袁忘公开和自己律师曹越联系后,回答警察:“他不仅挟持人质,有伤害人质的可能,而且他用刀指向我,并且说明要抢我们的汽车。”
第一点,人质有可能被伤害,有可能被带上车进行后续伤害。
第二点:歹徒真实的威胁到了袁忘的财产和人身安全。
通常意义来说,袁忘会被先取保候审,由法官来判定。事实上即使法官认定操作不规范,袁忘也不会实际入狱。法律对陪审团的陪审员有要求,这些人基本都是奉公守法的普通人,他们绝对不会和袁忘过激救助行为过不去。因为他们自认自己不会成为歹徒,但是他们认为自己未来可能会成为被救助的对象。曹越直接和警察说,没必要浪费司法资源。
即使如此警察也不能放人。赵雾虽然刚下车,但也因为同伙的原因被羁押。柳飞烟,老毒,叶晚娘联系了各自朋友后,地检决定不予起诉。15个小时后,袁忘和赵雾从警局离开。为什么是15个小时?再关还得管晚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