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缓缓回头一看,凌写意披着一条皮草披肩,穿着一条黑色镶着金边的连衣裙,脚下一双今冬最流行的小羊皮高靴,挎着一个经典的米色香奈儿包,整个人高贵而雅致。
“我……是的。”归缓缓看看她,再看看自己,不由得自惭形秽:原本已经有点丰满起来的脸颊由于这两天的病痛迅速地消瘦下来;走得太匆忙,随便抓了一件最普通的棉长褛,把整个人都包了起来,就象个圆筒。
“你来干嘛?”凌写意狐疑地打量了她几眼,“你不是回b市去了吗?潜之说你不会再回来了。”
归缓缓心里一痛,差点没掉下泪来。她不想再看凌写意了,支吾着说:“我有点事情回来看看。”说着,就想往另一个方向走。
“等一等,”凌写意叫住她,目光凌厉地看向归缓缓,“我不管你来干什么,不过,请你别来打扰我和潜之了。”
“我和潜之现在很好,他都答应要娶我了,朋友们和长辈们都夸我们是天生的一对,请你不要再来破坏我们之间的感情。”凌写意把手里的打包盒放在她的眼前晃了晃,“这是潜之最喜欢喝的卡布奇诺,我正要给他送去。”
归缓缓的脸顿时渐渐地白了起来,双手紧紧地握住,仿佛这样就能从中汲取力量。“你胡说……胡说的……”她喃喃地说。
凌写意轻蔑地一笑:“归缓缓,你还是去做你的千金大小姐吧,全国这么大,b市有很多青年才俊,连我哥都拜倒在你的石榴裙下,这个小小的n市不适合你,你别再来了。”说完,她傲然一转身,往丰颐的大门走去。
归缓缓看着凌写意的背影,失魂落魄地跟着走了几步,停住了脚步,又往另一个方向走去,她最担心的事情发生了,有人乘她不在的时侯把她的之之抢走了,她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街边的景物慢慢地从身边走过,一切都还是那么熟悉,那个二十四小时营业的零售店、那个装满落地玻璃的咖啡屋、那个酒红色的哈根达斯专卖店……仿佛她从来没有远离过。
天空不知道什么时候飘起了濛濛细雨,雨丝轻飘飘地打在她的身上,带着冬雨刺骨的寒意,她却浑然不觉,一步步机械地走在大街上。路过的人都惊诧地看了她几眼,不过这世上人情冷暖,又有几个人会有闲工夫去关注一个默默独行的女孩子。
不知道走了多久,她忽然停住了脚步,前面是熟悉的大门和高楼,门口站着笔挺的穿着制服的保安,这个地方在一年多前她来来回回经过了不知道多少趟,这里曾经是她和叶潜之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