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作为短篇小说,约翰是打算把他分成三期刊登完的。等这个故事刊登完,他们报纸怎么办?
想到这里,约翰再也坐不住了。
他抱起装着读者来信的箱子就冲了出去。
刚结束棒球训练汗流浃背的乐景的刚回到家,玛莎就对他说:“约翰先生正在等你。”
约翰找他?
是来告诉他读者反馈的吗?
约翰兴奋说道:“颜,你看,这些都是寄给你的读者来信,足足有两百封信呢!”
乐景随手拿起一封信拆开,刚看了开头就脸色古怪起来。
来信人叫汤姆。
当然,汤姆在美国是一个大众名字。
但是这手狗爬字,别无仅有,乐景可太熟悉了,毕竟同学那么久,汤姆的字又丑得别具一格。
看着信里热情洋溢的通篇彩虹屁,乐景心里有点微妙,甚至有点同情汤姆了。
他喜欢的女神喜欢乐景,他喜欢的作者,还是乐景。
……太惨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