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说。
宋婉婉摇摇头:“凉了可以热,我就喜欢吃自己这份。”
这话说的声音不大,还带着底气不足,似有些身不由
己。
这下,陈晓意的眼神沉了下来。
她原来有病——不是贬义,而是事实。
这很像是某种“隐性精神洁癖”的症状。他看着她,忽然有些顿悟……她在很多地方都很奇怪,如果是有那种病,倒是容易解释了。
他忽然笑了起来,用公筷重新在自己那份里面夹了一块放到她面前的碟子里——
“我刚才吃了你一块,现在还给你一块,好吗?”语气像对一个小妹妹。
宋婉婉的眼睛亮了,笑眯眯的点着头,真就又高高兴兴的埋头吃起来。
陈晓意也陪着她,两个人一起欢欢喜喜的啃着排骨。当然是各啃各的。
偶然她还会翻出一块,指着里面的骨髓很具学术范儿的对他说:“这个地方好吃,你那边有吗?”
陈晓意拿起筷子,装模作样的翻一翻,找出一块一样的。
然后就见宋婉婉开心的,眼睛眯成月牙,一边吃一边说:“还好你那里也有,不然我的可不能给你。”
说的无比认真,无比诚挚,无比郑重其事,陈晓意哭笑不得,桌上其他哪样不比这菜精细,为了块“骨头”,他俩——至于吗?
然后又看着那人,吃的香甜,偶尔看向他,还露出“心领神会”的表情。
陈晓意忽然觉得,她原来,很好养活呀!
什么样的男人最招女孩喜欢?
——成熟的,睿智的,有品位的,让人捉摸不定,风趣幽默?
宋婉婉看着近在咫尺的老爸,宋忆书手上叼着雪茄,双眉微锁,手中的投标书似有些难以抉择……这是一个已经修炼成精的男人,已经无关乎样貌,他抽的每一口烟,喝的每一种酒,选的每一辆车,带出去的每一个女人,都是在一次次挑挑选选中优胜劣汰的结果。
一日日,这个男人被滋养成了润物细无声的情调!一言一行,至善至美!
宋婉婉玩味的想着——他成熟,有魅力,是因为他阅女无数,让人捉摸不定——那是因为他浑不在意,走了西施,还有昭君,环肥燕瘦,前赴后继,风趣幽默——男人的风情,那都是一场场风月情-事里历练出来的。
和这种男人谈“爱情”——那纯是一个笑话!
夏采珊陪坐在一旁,手中正在细细的削着一个苹果,苹果皮被削成长长的不曾断裂的“圆满”
——多麽和谐的两口子。
宋婉婉站起来,随手提起刚刚被阿姨放好的手袋,转身就准备往外走,她根本无需担心,宋忆书和夏采珊会有问题,他在外面的事,她一向都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她所图——并不在此!
“宝贝女儿”,宋忆书看婉婉想走,赶忙放下手中的投标书:“
是不是爸爸没陪你,闷了,那爸爸不看了。”
宋婉婉转头看向他,忽然有了一个奇怪的念头,一般人——像她这种,是永远不可能出轨的,因为就是别人不发现,自己也会先一步人格分裂的。
这种快速的角色转换,非专业级别演员,不可为。
她低下头,随手甩了甩手中的手袋,低声说道:“我要回去洗头发。”
闻言,宋忆书和夏采珊一起笑了起来:“多好看呀,是不是,采珊。”
夏采珊笑着附和,他喊她采珊,叫的亲密自然,夏采珊笑的甜腻。宋婉婉摇了摇头,淡淡道“我不喜欢……”
她是不喜欢,不喜欢的事情太多,每个人都有太多——不喜欢,那又怎样,一次次伤心了,习惯了,然后笑笑,再刀山火海的踏过去,罢了!
都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