瘟神得意洋洋。
每次都被诸葛红玉狠狠地碾压,这一次自己立了大功劳,再也不会被别人看不起,而且有了两个好徒弟。
“那我就当仁不让!”瘟神兴高采烈的说道,立刻走在了最前面:“我要帮你们开道,如果谁敢阻拦,我是绝对不会客气!”
“前面有只田鼠!”诸葛红玉见不得他吹牛逼,连忙大声地喊道:“它最喜欢吃男人的脚,你当心以后无法走路。”
“妈呀!”瘟神再也顾不得任何的形象,立刻跑到了沈北的旁边,双手抱住了沈北的脖子,整个人挂在了沈北的身上:“我最害怕这些小玩意儿,快点让它们滚开!”
“拜托!”沈北拼命地挣扎着,瘟神可是一个堂堂正正的男人,居然跟一个女人一样害怕老鼠,真是让人想不通:“我的脖子都要断掉,你快点松手。”
瘟神坚决不同意。
两只脚已经夹住了沈北的身子,好像要在他身上挂一辈子,弄得沈北哭笑不得,用力的扳开了他的手指:“诸葛姑娘是跟你开玩笑的,现在根本就没有田鼠。”
沈如歌眼睛很尖。
诸葛红玉并没有撒谎,在山道的末端,果然有一只长得很肥大的田鼠:“真的有一只大老鼠,他们肯定是把老鼠当成食物,他长得好像很巨大的样子。”
“快点杀了它!”瘟神惊慌失措的尖叫道,他已经被沈北给推开,整个身子不由自主的颤抖着,好像很害怕的样子。
诸葛红玉很尴尬。
只有女人才害怕老鼠,没想到瘟神会吓成这个样子,刚刚不过是骗人的,她根本就没有看到老鼠:“老鼠不吃人!”
“可是我的脚被老鼠啃过!”瘟神立刻捂住了自己的眼睛,不敢回想当初的情形,如果不是财神发现,自己就要被老鼠给吃掉。
其实。
这不过是一场恶作剧,财神有些嫌弃瘟神胆小如鼠,便在他脚上绑了一块馒头,想要训练他的胆量,没想到吓得他一动不敢动,从此对老鼠有了阴影。
瘟神自然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