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萧彧之所以这么大费周折,就是要杀鸡儆猴,裴凛之和闵翀也很完美地配合他唱了白脸和红脸,以后恐怕就不会有人再把那些要求当耳旁风听了。

丢鸡那家主人并没有太为难这些孩子,毕竟是头一次,认错态度又好,只让干了一下午活,便让他们回来了。所以他们也就只饿了一晚上的肚子,看着大家吃着香喷喷的炖兔肉,馋得他们简直后悔得要死,以后都不敢去外头打野食了。

经过这么一整治,这帮孩子果然老实多了。他们也明白了一个问题:别看老师斯斯文文,整日笑盈盈的,这个家他才是家主,一切都是他说了算,虽然他不打人,但他修理人的招数比挨打还叫人难受。

萧彧回来没几天,就开始收稻子,原本还想着从村中请人帮忙,结果家里只要能在田里站得稳的,都主动下田去了。村里平时来操练和听课的少年青年,只要有空的都来了,还自备工具。

一时间田里就只看得见人了,这边在割稻子,那边在脱粒,还有人负责挑谷子、晒谷子,小的负责拾稻穗,争取颗粒归仓,热闹无比,跟过节似的,人多干活就是快,而且还快活,大家开着玩笑,笑声就一直没断过。

萧彧刚准备下地,就被学生们拦住了:“郎君去晒谷子吧,田里有我们呢。”

但是晒谷子也用不着他,家里还有几个小姑娘呢,可勤快了,赶鸡都不用他。萧彧左看右看,没自己能干的事,便去逗弄刚睁眼的小豹猫。

小豹猫大概跟他有缘分,他离开那几天都是鱼儿照顾的,但愣是等他回来后,小猫才睁眼。据说动物第一次睁眼看见谁,就会把谁当母亲,所以小家伙跟他特别亲,见到他就特别黏糊。现在家里最闲的就是他,他也不假手他人,喂猫全是自己来了。

刚逗弄了一会,就听见外面传来了马蹄声,接着是几个小丫头的惊呼声:“哇,裴郎君回来了,他带了什么回来?好大。”

萧彧听见裴凛之回来了,赶紧抱着猫出门来:“凛之。”

裴凛之骑在马上,威风凛凛,身后驮着一只黑色的大家伙,萧彧看仔细了,兴奋地叫起来:“是野猪吗?”

裴凛之从马上一跃而下:“郎君,我今日猎了一头野猪。”

萧彧兴奋地跑近了,看见那头长着獠牙的大野猪,起码有两百多斤的重量:“太好了,又有肉吃了。”

家里人多,不光主粮消耗量大,菜量消耗也极大,冬天存的腊羊排和腊兔肉都吃光了,为了省钱,吉山又操起了老本行——打渔,吉海则带着几个大点的孩子去海边挖螃蟹捡贝壳海螺紫菜,都是很会替人分担难处的孩子。

裴凛之也不得不隔天就上山去打一次猎,否则光买菜都花费不起。他上山打过的猎物不少,但野猪还是头一回猎得,萧彧兴奋起来:“太好了,今天中午有猪肉吃了。”

裴凛之将野猪提下马,扔在空地上:“我先去拴马,一会儿来收拾。”

萧彧说:“这是公猪吧,有没有碰到小猪啊。”他一直想养猪来着,苦于没有猪苗。

裴凛之说:“今天看到一窝,改天我去把它们连母猪一并抓回来。”

“那太好了,母猪不要杀,以后还能生小猪呢。”萧彧搓手,太好了,终于可以吃上猪肉了。

于是中午的菜是很久没下厨的萧彧亲自做的,他腌制的酱油也可以用了,正好用来烧酱烧肉和酱烧排骨。

萧彧对酱烧肉还不太满意,因为野猪身上的脂肪太少,没有肥肉,五花肉确实要逊色不少。

但大家都吃得极其满意,因为这些人就没几个吃过酱油,第一次吃,简直是无比惊艳。

萧彧则想的是,晚点炸点脆哨来吃,拿来就粥是再鲜美不过了。可惜热带海域没有海带,不然拿来炖一大锅头骨汤该多好。

第28章 落水

因为养猪的奇特方式, 猪肉是上不了贵族的餐桌的,贵族阶层以食羊肉为主。所以裴凛之不解猪肉美味,他也不猎野猪,只猎羊。若不是殿下念叨了数次, 他是不愿意猎野猪的, 因为野猪皮糙肉厚, 几乎刀枪不入,费事, 这次还是直接射中眼睛才猎杀到。

没想到他的殿下竟然将猪肉做得极其美味, 而且还做出了花样来。

这野猪估计生长时间长了,肉质比较紧实,口感略柴, 萧彧就采用炖烧的办法, 将肉炖得软烂, 做成酱烧肉,酱汁已经深入肉中,一咬满口软香。

此外还将猪肉切成丁状, 腌制入味后, 放油锅中煎炸至焦脆, 一咬咯嘣脆,满口咸香。这种做法叫炸脆哨,西南某地的特色小吃,萧彧旅游时吃过, 念念不忘, 如今可算又吃上了。

猪蹄猪头猪尾猪下水这些看似无用的东西, 萧彧叫人清洗干净, 加入香茅、八角、草果、花椒、酱油等大料小火慢炖, 炖得酥烂无比,他管这叫卤烧。

总而言之,每种做法都好吃,裴凛之很惊诧殿下居然这么善庖厨:“郎君从未做过菜,也未吃过这些,怎会这许多做法?”

萧彧得意得笑:“烹小鲜而已,前人已经写在书中,我只是依法炮制,并不难。”

裴凛之听见他说起烹小鲜,心中一动,这是不是说明殿下治大国也如此得心应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