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这一茬,本来还想说话的沈让又不作声了。许尽欢的性格他是知道的,如果他出声,说不准对方就记起来他就是始作俑者——
不过许尽欢也没有注意到他的动静。他一边看着不远处放着的电视节目一边等,等到那电视剧放完一集,他才发现竟然还没有人来:“不对啊,都已经五十多分钟了。真不想要了?还有这么搞新闻的?”
沈让这才开口:“那你还等吗?”
许尽欢冷笑一句:“既然这么大牌,那我就把消息卖给他的竞争对手好了。”说完他起身,抬手压了压帽檐准备开路。
正在这时——
“小哥!”
许尽欢回头一看。
“小哥!先别走!”对方穿着西装打着领带,提着一个公文箱匆匆跑过来,宽厚的脑门儿上全都是汗,却连擦都没有时间:“我来了!”
许尽欢低头看表。
他在这里等了足足五十七分钟:“看来在贵公司眼里,一个娱乐圈的底料还不值得劳师动众吧。”
对方喘着粗气:“小哥说这句话就有点太不够意思了。你只说了一句东街,偌大个西区有那么多条东街,我们也是需要时间找的呀。”他说着掏出手机来拨号:“小哥稍等等,我得报备一句,让他们不要再找了。”
“呃……好……”许尽欢难得卡了句壳。他确实把这个事情给忘了。当然也不怪他会忘,以前异能组有行动任务的时候,开车的那简直跟原地起飞没什么区别,再远再偏的地方也不需要许尽欢操心。他对路程根本没个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