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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新时代该有的青年标准

一段插曲就这么过去了,柯文在华夏自强部那天与陈博士将自己所畅想的未来说完后,接下来要做的,就是等陈博士的回信。毕竟接下来还要将合同确定下来,并且还要跟第三方的腾讯接洽,谈好价位,签订合同,然后自己公司那边的编辑部也得赶工,说起来他们也是挺辛苦的,不仅要赶工超女,闪电侠和蝙蝠侠的创刊号,接下来还要搞定中国正义联盟的创刊号,总感觉自己在疯狂给他们007啊。

不过这样也好,至少不会让这些编剧成天在写完故事蓝本后就在那胡思乱想,给自己创造出来的角色加一堆乱七八糟的设定,然后又在故事情节上把这个设定吃掉,或者来个官方背刺。你们就是一帮画漫画的,按照金主爸爸给的要求好好塑造这个形象就够了,搞啥设定啊,懂个屁的超级英雄和假面骑士!

等待的时间倒不是很长,只是用了三天时间,从首都回来的陈博士就带着一份相关部门签好的文件还有腾讯网站的负责人过来跟柯文这边谈了,但商业谈判这上面,从来就不是柯文擅长的领域。他给自己的定位很简单,我负责提出方案,你看能不能执行,不能执行我就再提出另一个,你给我找出可执行的方式来。

所以关于在自己公司与腾讯签合同方面,柯文也全程交给莱娜来处理,自己和扎塔娜则是在旁边听着,并表示莱娜可以全权替自己做主。最后,以柯文这边的财团b公司与腾讯签订一个五年合同,在这五年里,腾讯这边是唯一一个在国内发布财团b超级英雄系列漫画,包括假面骑士,看来柯文之前创刊的假面骑士w在国内的销量也被这位马老大看在眼里,很明白一旦假面骑士这个i市场打开,后续衍生出来的产品,甚至根据这个i制作出来的游戏能够给自己带来多大的利益。

对于这位马老大的商业嗅觉,柯文只能说声佩服,他甚至都开始考虑到时候把假面骑士w影视化后,也由腾讯引入,然后开始制作玩具,国外国内一块发力,只要质量过关,价格高点就高点吧,然后再推出第一版,重制版,sic独有风格版,这都是满满的商机啊。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将合同定下来,然后国内国外同时官宣,开新闻发布会,然后根据创刊号的销量开始进行方针调整,这可是最重要的一步,走不好后面都不用走了。

而作为这次商业合作中的孔克难,彭青黛还有王柏熙这三个被戏称为中国的超人,神奇女侠,蝙蝠侠的三小只,此时还处在一种幻灭的情绪中。他们就这样,因为将自己版权交给柯文他们打理,然后每年就可以拿到一笔不菲的分红,对于平均年纪在十八岁的他们来讲,是有点接受不来。

“喂,想什么呢?”看着签完自己名字后,就一直处在浑浑噩噩的孔克难,在外面看风景喝茶的柯文也递过去一瓶冰镇的维他柠檬茶,一阵透心凉,直接把孔克难的注意力拉了回来。

“我只是突然想到一个可怕的事,”接过柯文递过来的维他柠檬茶,回过神来的孔克难这才突然说道。

“我正在准备入党,还有考核,你说作为一个即将转正的预备党员,一下子多出来这么多收入,会不会影响我入党啊,我们孔家世世代代都是党员啊,我要是没得进党,我爸妈会打死我吧,一定会的!”孔克难声音突然有些大声,之前还没想到这个的他,现在开始有些虚了,后悔签名了都。

“怕啥,你入党又不是去当官,你这种性质应该没啥,再说了,你不是都在合同上面说明了吗,所得收入百分八十作为公益事业支出,可以啦,不过话说回来,如果真给你那么多钱,你还想继续当超级英雄吗?你知道的,这些钱只要自己不作死,花一辈子都不一定花的完啊~”突然奇想的柯文突然反问道。

被柯文这么一问,孔克难也愣住了,仔细想了一会,这才认真回答道:“我觉得我还是会当超级英雄,你在国外生活时间长,可能不是太了解祖国年轻一辈的情况,咱们这个国家现在是身子骨起来了,但精神,还是有大多数人在跪着的,总觉得国外的月亮圆,可别了吧,至少我在国内,不用每天都在城市上空巡逻,该上课上课,该补习补习,该打机打机,除非有维和任务。瞧瞧你那边,要不是有那帮超级英雄每天巡逻进行威慑,指不定那些搞事的混蛋玩出什么花样呢,还有一帮病态崇拜者。

我就不明白了,人家都弄出几次重大伤亡事故了,怎么还这么心大给人家开脱罪名呢,人家可不记着你的好,不说别的啊,就哥谭那个小丑,听说精神鉴定是没有脑子问题,纯粹就是想做实验,这样的家伙,蝙蝠侠作为超级英雄不杀我理解,但你们执法部门吃白饭的,一粒花生米的事,要是怕他有什么致命病毒,直接放进焚化炉,一把火的事,骨灰都给你扬咯,还在那闹,跟谁两呢!”

一番有理有据的吐槽,让柯文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比较好。因为单从个人角度而言,他是站孔克难这边的,就像他自己,虽说到现在,没有直接杀人,但是他也不介意见死不救。一帮成天到晚除了杀人放火啥都不会做的混蛋,不杀死你也得打残你,反正你也不是什么人气反派,废了也不会有人来给续命,我怕个球哦,这点上,他问心无愧。

只是关于孔克难所谈到的蝙蝠侠与小丑的问题,只能说是哥谭这座城市本身就有毛病,跟蝙蝠侠无关,蝙蝠侠不想杀小丑?要不是蝙蝠侠明白杀死一个小丑也会出现另一个小丑这种问题,而且新生的小丑又不知道会出什么新套路,与其这样,还不如留着这个老对手,至少彼此门清,套路都熟,知道该怎么破招。不然真当我蝙蝠侠跟你闹呢,不杀原则归不杀原则,但只要不是我亲自动手杀你,那就不算违背不杀原则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