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上对原主是怎么变成宋景寒的小情人的没有具体的描写,只说了她是被人送到了宋景寒的床上,从那之后就成了被他豢养的金丝雀。

那应该就是这次了?

她的小爪爪还紧紧地抓着杜明朗的头发,歪着小脑袋看着垃圾桶里的睡裙,又转回来看着严野手上的礼盒,内心想着:真会玩。

杜明朗推了推眼镜,帅气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疑惑:“所以,有人大费周章地进了你的房间,就为了给你送只鸟,再送条女人的睡裙?不不不,不对,”杜明朗迅速反应过来,“那个人是想给你送个女人!”

严野立即说道:“我找过了卧室和洗手间的各个角落,没发现有女人。”

“那就是那个女人跑了?或者中途被人调包了?”杜明朗又猜测道。

宋景寒微微眯着眼睛没有说话,倒是严野说道:“会不会是搞错了?咱们回国的事情应该没什么人知道,今天季三少又正好在这间酒店里办庆功宴。季家在娱乐圈占了半壁江山,想靠着季三少上位的应该不少。那个女人发现自己进错了房间,所以跑了?”

杜明朗指了指垃圾桶里的睡裙:“那这怎么解释?跑就跑吧,衣服都不要了?至少穿件衣服吧!”

而林丝丝在听到“季三少”三个字的时候,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哆嗦。她的小爪子还揪着杜明朗的头发,这一哆嗦就扯着杜明朗的头皮了,疼的他“嘶”了一声。

林丝丝不由得吞了吞口水。这个季三少,就是这本书的男主,季承烨。

作为男主,季承烨虽然在季家是排行第三的三少,却因为雷霆手腕和出众的能力成为季家的继承人,背景家世自然不用说。作为占据娱乐圈半壁江山的季氏的继承人,他还长了一张不输男明星的帅气脸庞。

只不过看过小说的林丝丝觉得,书里描写的宋景寒的颜值才是整本书男性角色里的天花板,所以看过宋景寒的脸之后,林丝丝对季承烨的脸就没什么兴趣了。

但是脸不脸的不重要,重要的是林丝丝知道,季承烨是男主,是最后干掉了宋景寒,将他pass出局的人。林丝丝能够理解小说作者为了衬托季承烨的苏和强,所以塑造出了宋景寒这么逆天的角色用来被他打败,但在各方面条件都不相上下的情况下季承烨还是能干掉宋景寒,多多少少会让林丝丝觉得这是男主光环的作用。

这么一想,林丝丝看着宋景寒的眼神里就多了几分同情。但是她再一想,自己穿成了他倒霉的小情人,以后要死在异国他乡,下场比他惨多了,林丝丝又收回了自己的同情。

宋景寒饶有兴致地盯着杜明朗头顶的小肥啾。虽然他看不出小肥啾是不是有什么表情变化,但他总觉得,自己好像从那双漆黑的小眼珠里读出了几分嫌弃。

杜明朗注意到宋景寒在看自己的头顶,便问道:“那老板,这只鸟……”

宋景寒不紧不慢地扔出了两个字:“我的。”

林丝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