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具尸体都是中枪而死,却又有很大的不同。
最大的不同是死亡的位置。
其中有2人是死在一起,尸体仰面朝天,几乎就躺在一块。
另一人却是死在距两名同伴8、9米开外的地方,其尸体俯卧朝下,趴伏着倒在被他鲜血染红的草叶之中。
而那两名2名尸体位置接近的歹徒,手上都各自握有一把托卡列夫手枪。
第3名倒在远处的歹徒,身上却见不到有手枪。
更令人注意的是,他脸颊上还带有大块的类圆形淤青,口腔粘膜破损,牙齿松动脱落,有大量血液自嘴角溢出。
“从面部瘀斑形状和受损程度判断,死者生前应该遭受过一记威力巨大的徒手打击。”
“我想詹姆斯先生你当时如果手里有枪的话,恐怕不至于需要冒险近身徒手与歹徒缠斗。”
“而另外两名歹徒身上都只有枪伤没有徒手打击伤,只有这倒在远处的第3名歹徒身上既有2处枪伤,又有一处明显的徒手打击伤。”
“所以不难判断:”
“这倒在远处的第三名歹徒,就是被你最后击杀的那一名歹徒。”
“与此同时,他也是第一个被你攻击的歹徒。”
“而你手中的那把tt-33手枪,就是从他手上抢到的。”
林新一一边讲解,一边缓步走到一处位置。
这位置离那2名倒在一起的歹徒不远,而地面上大面积凌乱倒伏的草叶,也说明这里有人踩过,而且还发生过一场搏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