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想象中诡计多端、阴险狡诈的凶手,顿时变成了被金钵佛光照过的妖怪,在她面前原形毕露。
就像是被人拆穿伎俩的算命大师,不光不显得高深莫测,反而非常滑稽可笑:
毕竟……杀完人,竟然还把盔甲留在能让警察找到的地方?
这也未免太蠢了吧?
“既然凶手穿过的盔甲还在,那案子就更容易破了。”
“穿着这种沉重盔甲剧烈运动,铠甲内衬和人体皮肤摩擦,很容易留下皮屑和毛发。”
“而且,里面肯定还会有凶手留下的汗水,以及气味。”
“所以……”
毛利兰摘下染血的手套,走过去牵来一条黑黄色的大狗:
“只要让凯撒出马,我们马上就能找到凶手了。”
“汪汪汪!”凯撒亮出森白的獠牙,配合着吼了两声。
人群之中,落合老馆长的神色愈发复杂。
而毛利兰则是回忆了白天上课的内容,继续扬声说道:
“就算盔甲上有大量血液,也不会对警犬的气味鉴识产生多大干扰。”
“因为我们可以用嗅源的感染提取法 ”
“把干净的脱脂纱布切成方块叠到3-5层,用镊子夹住放到无味的热瓶口蒸熏湿润后,最后再放进盔甲内部轻轻擦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