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多有趣,鲜衣怒马,刀光剑影,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武功那么厉害,我也想去学。”盛君千笑着说道。“可是等我到了江湖,我才感觉江湖并没有那么有趣。”
“真的,并没有那么有趣。”
“我现在每天早上吃一碗羊肉泡馍,然后就在家里睡觉,要么在街上闲逛,大家都叫我大侠,但是我一点大侠的实感都没有。”
“总是感觉生活需要一点刺激。”
“所以那里有有趣的事情,我就跑到哪里来看热闹。”
“其实仔细想来,被商姑娘挤下来我其实不应该那么激动。”盛君千说道:“但是我真的是太闲了,按你说的,我都二十八了,该娶妻生子,然后住在庄子里一边收着房租,一边练剑,一边等着那些不长眼的后生仔来挑战我的江湖地位,顺便拔刀把他们都打趴下。”
“自己抱着儿子每天东游西逛,或者和妻妾踏青游玩。”
“这是多么安逸的生活,就像我的许多叔辈们那样。”
“但是我来到江湖,并不是为了追求安逸而来的。”
“我想要过自己喜欢的生活。”
“现在来看,感觉做刺客也挺不错的。”
“可以一直遇到合适的对手,不断提高自己,而不是每天光和一些地痞流氓打交道,只要虎躯一震,对方就跪地求饶的快感,刚经历感觉还好。”
“但是时间久了,感觉也就那样。”
盛君千这番话很认真。
等到盛君千说完,薛铃才意识到,盛君千这番话真的不是说说玩的,他就是在商九歌说出来这番话之后,也开始考虑自己加入蜂巢的前景。
尤其是眼前还有自己这个身为蜂巢刺客的引荐人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