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朝宗没有回包厢,绕过门口下楼离开。
这场生日聚会对他而言成为了一种煎熬,多呆一秒钟他的理智就流失一分。实际年龄三十多岁的他,可以轻易地分辨他此刻黯然的心情是因为谁,跟坐在包厢里那个一无所知的十八岁孟听雨无关。
曾经孟听雨抱着手机盘坐在地毯上,语气天真,“徐朝宗,网上说,我们的身体每七年就会完全替换每一个细胞,大概意思就是七年后的我跟现在的我,可能不是同一个我。那个时候你还会爱我吗?”
那会儿他在床上补眠,眼睛都没睁开,懒洋洋地回她,“那七年后的我也不是现在的我。七年后的我应该还是会对七年后的你一见钟情。”
他这求生欲满满的回答,显然答到了她的心坎上。
她满足地笑了。
实际上,他内心深处对这种无厘头的事情嗤之以鼻。可现在再回想起从前的种种,三十七岁的徐朝宗,跟十九岁的徐朝宗,彻底不再是同一个人了,他的脑子里逐渐被工作占满,原本她该有的空间也一点点挤压。
那个回答,似乎也是出自于他本心。
彼时,七年后的他还是喜欢七年后的她。然而现在的情况是,他遇到了十八年前的她。
他喜欢这个她吗?
当然不。他已经不再是十九岁的他,自然也无法喜欢上现在的她。
不过是可笑的占有欲在作祟。
徐朝宗一步一步走下楼梯,没有再回头,走出百味轩,冷空气扑面而来,他低头给王远博发了消息:【临时有事我先走了。】
……
包厢里,王远博收到消息,第一反应就是看向正跟盛韬咬耳朵说悄悄话的孟听雨。
他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徐朝宗太反常了,反常到了,他甚至觉得这厮以后绝对会挖墙角。
男生宿舍的友情也就那么一回事,他们宿舍就更一般了,说白了就只是同住一寝室的普通同学,不管是殷明盛韬还是他跟徐朝宗,都不是能为室友两肋插刀的人。真喜欢上一个女孩,即便对方是室友的女朋友,好像也不会有任何的心理障碍。
王远博不禁在心里摇头。
太没节操了他们。
盛韬才注意到只有王远博回来,环顾一圈,问道:“徐朝宗呢?”
王远博拉长音调,“你又不是不知道,他是大忙人,有事先走了。”
盛韬嗯了声,“那我们去唱歌?”
徐朝宗的离场,三个男生包括同班同学叶思思都没讶异。在他们印象中,徐朝宗大部分时间都独来独往,且来去匆匆,他好像有做不完的事,一年多处下来,他好像也没跟什么同学成为好友。他几乎不参加同学聚会,今天能来,他们已经很诧异了,这会儿没打招呼就离开,好像也很符合他的行事作风。
孟听雨不由得长吁一口气。
还好走了。
不过徐朝宗如果继续待下去并且跟他们一起唱歌,她才会惊掉下巴呢。
他总是这样,不懂得享受生活,就像一匹永不知疲倦的骏马,他们刚谈恋爱那会儿,他根本抽不出什么时间陪她逛街看电影,一个月能一起去餐厅吃两顿饭,那都特别罕见。后来相处久了,她也有脾气,她不愿意将他跟别人比较,可碰上重要的节日她总是一个人,这恋爱谈了跟没谈一样时,她也会抱怨,她的初恋可不像这样,成天的神龙见首不见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