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襄预想中的税收政策,是以商税为主,尽量降低农民的负担。
上下几千年,这片土地绝大多数时间,都是以农税为主,税制变化不断调整,却陷入了同一种循环:
在王朝初创之时,统治者为了抚平战乱造成的创伤,往往轻徭薄赋,节约民力,减轻百姓负担,此时是王朝的薄税期。
随着生产逐渐恢复,社会财富增多,统治阶层奢靡之风盛行,国家财政压力加大,开始增加各类税收明目,称之为杂费,此时王朝进入重税期。
百姓负担加剧,社会矛盾越发尖锐,统治者不得不进行赋税改革,整合税费,降低税率,减轻底层民众的不满情绪,再次进入薄税期。
但是,这种改革,会使地方官员的“灰色收入”减少,他们必定会为了个人利益,想尽办法的增加税种,百姓的负担仍旧非常沉重,王朝就会在民变中走向消亡。
以明朝万历年间的“一条鞭法”举例:当时地方上的农税高达上百种,于是朝廷要求地方将农民的田税、徭役和其他杂费合为一条,并将实物折算为白银,禁止地方官员另行征派。
这一举措,在初期之时,有效的减轻了农民的负担。
但是,这世上的事,就怕但是。
后期,地方官员巧立名目,开始征收“火耗”。
民间白银质量不一,官府统一熔铸之时,会有损耗,这部分损耗,需要由百姓分摊,称之为火耗。
明清时期的火耗,最高的时候达到了应缴税额的百分之三十。
所以,刘襄认为,朝廷不能直接用金银这种没有统一规格和固定价值的贵金属收取税款。
若是嫌弃铜钱太重,不好运输,可以铸造固定面值的金银币。
反正不能给地方官员留空子。
而税种必须简单明确,不许加征。因为种类越多,大小官吏上下其手的地方就会越多。
为了扎紧口子,刘襄在一开始就免去了口赋、算赋等等人头税,还有其他乱七八糟的杂费也一并废除,只向农民收取田税。
且明确了收取比例,桑麻田三十分之一,下田十五分之一,上田十分之一,其他的一律没有。
农民家里养了几只鸡鸭,不收税。
养了几条狗两只羊,不收税。
养了头耕牛或者骡马,不收税。
用几个鸡蛋换点食盐,或者背上一口袋粮食换半匹布,统统不收税。
谁敢伸手,他就剁了谁的手!
把主意打在农民兜里的那几个铜板身上,没出息。
谁都知道农民好欺负,可这么干,朝廷是收不上来多少税款的,这点钱也干不成什么大事,却会像沉重的大山一样,压得底层百姓喘不上来气,会让社会矛盾变得极为尖锐。
这是挖大汉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