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北骁理好衣领,接过铅笔,在纸上快速写下一排字,“要经常写。”
林娇扑哧一笑,想起首次见他,还以为是个深沉内敛的性子,结果却是个傻憨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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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思往地里走的路上难掩兴奋,脚下像是安了弹簧,一蹦一跳荡着手臂,路过村民时,热情笑着主动打招呼,让人见了一头雾水。
临近地头,听到大哥吹嘘的声音:“比你这手表看上去值钱多了,是真疼咱娇娇。”
“我的妈,这也忒大方了,我看到缝纫机的时候就惊讶的不行了,居然还有手表!”
“一表人才,还是解放军,出手大方,娇娇命咋这么好。”
“咱村头一份了,没谁家姑娘这么风光过。”
“缝纫机有啥用啊,又买不起布,还不如多给点钱票实在,攒着到时候留给智文智捷娶媳妇。”
“你这想的,人家能买得起缝纫机,买得起手表,等到结婚时候彩礼还能少得了?”
“什么彩礼不彩礼的,那是旧思想,现在不流行给钱。”
林智兵满脸红光,不知道的还以为夸得是他,看到智思来上工后,又开始吹嘘:“娇娇想着弟妹,以后智文智捷都不用愁,这不,从明天起,智思就去公社开始读初中了。”
话音落下,林智思接收到无数道惊讶目光,还没来得及说话,场面就沸腾起来:
“是真给钱了?”
“拿到钱不留着给智文智捷娶媳妇用,给智思去上学,怎么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