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惇不愿意卷进这种无谓的口舌之争中,心说:是啊,哪有这种人呐。我制定修缮法律时都不补充这一点。而且去参军基本上不问身份,反正充军发配也是参军,有很多逃犯就逃到军队里。
刑部尚书心里背下了《大宋律》和多年来几代君王的《编敕》(皇帝命令合集,作为法律补充)《编例》(案例合集,作为法律补充),默默检索了一会,有一条能反击他的。
一个是伪造路引、挪用他人户籍罪应刺配。
但看官家的脸色缓和,微带笑意,我犯不上自找没趣。
很可惜,所有官员都学过法律,当即有人提出这一点。
“伪造路引的重罪,难道可以一笔带过?”
礼部侍郎:“有道是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林玄礼:“且住!没见过那本书上有规定罪加一等,你在这里红口白牙的捏造法条,就不怕官家降罪吗?”
“我这是引用一句俗语!”
林玄礼一翻白眼:“亏你还是进士出身,在庙堂之上夸夸其谈,议论郡王的罪与罚时,说话连既没出处又没道理。大宋开国以来依法治国,你说俗语干什么。俗话说天下兴亡匹夫有责。难道我连匹夫都不如么?对我你也敢说罪加一等?你将八议至于何地?”
八议是刑律规定的对八种人犯罪必须交由皇帝裁决或依法减轻处罚的特权制度。排第一的就是议亲,皇亲国戚犯了死罪,都要由皇帝审判,流刑以下的直接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