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点好行李,早上太冷,穿上灰鼠嗷、佩剑、挎弓、提着朴刀,牵着马出门。
李福也不敢多问,得了五两银子的赏钱,他要留在这里负责送信和转交消息,人设是林家叔侄的老仆人。
姓丑的陪戎校尉高高兴兴的和另一名陪戎校尉交接了位置,带着自己招募来的二十三名士兵一起去兵营报道。他心里已经暗暗把人分成两拨,秦家兄弟和林礼都是功夫练在八年以上,有能力有胆量的,还有白小,虽然没好好练武但力气大胆量大,另外十九个人就普通一些,要送到不同的地方去。
出城上路,只有三个人骑马,两个人骑驴,其他人都是步行,背着自己的行李。
新兵们正在互相打量,他们晒的都挺黑,只不过有些人是深棕,有些是浅棕,而林玄礼刚刚从一个白胖子晒成蜜色,健康了很多,和其他所有人比还是白。
干脆自暴自弃的戴着斗笠。
“我是秦六郎,这是我哥秦五郎。小兄弟,我听丑校尉说你的功夫很厉害。刚刚没时间切磋,等到了军营里,我想领教大名府的高人。”
林玄礼还礼:“不敢当,家师只在本城中小有名声,两位老兄一看就是多年打熬筋骨,非比寻常。”
一路闲聊,有人骑马有人步行,一上午时间走了十几里。
丑校尉停住马:“行了,坐下歇会。带干练的都开始吃吧。”
林玄礼啃着早上买的羊肉包子,开始思考要不要乐于助人一下,让马帮人驮点行礼,这一天走三十里也太累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