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布杜挑了一匹浑体漆黑,没有一丝杂毛的骏马拉到江逐流面前:“江大人,这匹良马虽然不是这里速度最快的战马,但是它却是耐力最悠长,性格最温顺的战马。江大人用来翻越胭脂山做长途跋涉是最合适不过的了!”
江逐流自家知道自家的事,若说骑术,他现在也就是一个勉强合格的水平,无法和这些整日生活在马背上的人相比,真若是给他一匹性格暴烈的血汗宝马,没有个十天半月,江逐流是无法驯服的。而眼下正在逃亡途中,江逐流如何能奢侈地拿出十天时间在党项人的地盘中用来和驯服烈马,和坐骑建立感情呢?显然阿布杜也是做如是考虑,所以挑的这一匹战马就如同为江逐流量身定做一般。
让人为江逐流灌满了两大水囊水挂在马背上,又给江逐流带足了食物,最后阿布杜又拿过笔来,在羊皮纸上为江逐流绘出简单的翻越胭脂山的路径示意图,这才挥手与江逐流告别。
能为江逐流做的阿布杜都做了,剩下的道路就靠江逐流一个人去完成了!
江逐流牵着马,静静地看着阿布杜率领国师府的车队离去。等车队快要走出江逐流视线的时候,江逐流忽然对着车队的方向一躬到地!对阿布杜的所有感谢,都包含在江逐流这一躬中了。
抚摸着黑马的脖颈,江逐流望着远方的胭脂山,心中豪气顿生。他附在黑马的耳边轻轻说道:“伙计,今后的道路就我们两个了,你怕不怕?”
黑马似乎听懂了江逐流的话,它长嘶一声,仿佛是对江逐流小看它表示抗议。
江逐流呵呵一笑,一边用手梳理着黑马修长脖子上的鬃毛,一边说道:“知道你不怕!伙计,给你起个名字吧。就叫归程,你看如何?”
黑马打了一个响鼻,两只前蹄轻轻在草地上来回敲击,似是非常满意“归程”这个名字。
江逐流亲密地抚摸了两下归程的脸颊,这才翻身跃到归程的背上:“归程,我们出发!”
归程一声长鸣,迈开了步子,向西奔去。归程体形修长,奔跑起来步伐很大,却十分轻盈,它速度快捷,却上骑着在马背上的江逐流感到非常平稳,完全没有骑其他骏马上下来回颠簸的感觉。
阿布杜说的不错,归程果然是一匹适合长途跋涉的骏马!
看山跑死马!
骑着归程在戈壁中奔跑了一个时辰,当初饮水的绿洲早已经不见踪影,胭脂山却依旧远远的耸立在地平线上,和江逐流的距离仿佛不曾有丝毫缩短。
江逐流轻勒一下缰绳,让归程放慢步伐,如果是距离还远,让归程以这样的速度奔跑会把归程的体力消耗殆尽的。
天空碧蓝碧蓝,没有一丝云彩。虽然已经是深秋季节,但是正午时分的太阳依旧不减余威,肆虐着火辣辣地照江逐流后背上。江逐流早已经把兽皮坎肩脱了下来,只穿着一件党项单衣,可是汗珠依旧湿透了后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