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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雷,把你的部队撒出去,连夜侦查,我要知道,距离我们最近的敌人在什么地方。应该是长捷营的一部吧,去看看他们在哪里扎营的,人数上有没有变化,能在一个时辰内到达的敌人的援军又分别是哪些。”

“是。”池雷转身就出去了,具体作战和他无关,但军情上哪怕早到达一分钟都是好的。

“邱浩辉,火麒军步兵和弓兵所部今夜好好休息,根据池雷等一下送回来的消息,我会通知你明天在什么地方集结,装上全部装备,准备步战。”

“是。”邱浩辉带着几个旗队长走出了帐蓬。

“戴云……让弟兄们去准备吧。明天,只有杀人够快,自己才能少死人。”

“听啊,什么声音?”

白天蒸腾着的水汽在平原上凝结成了清晨的薄雾,这极薄的一层雾气,早上太阳一晒就什么都不剩了。但是,天还刚蒙蒙亮的时候,在雾气最重的时候,长捷前营的士兵们就被吵醒了。

锵——锵——锵——

那是整列整列的重步兵身上的铠甲随着他们整齐的脚步移动而发出的金属刮擦声,越来越近……花了无数心血和金钱打造的火麒军重步兵出动了。

火麒军的重铠,成本之高可以让哪怕再富裕的国家也心惊肉跳。重铠的每一片铠甲都是冲压成型,在缺乏强大的动力的时代,这种厚度的金属片已经是叶韬费尽心机弄出来的那个几十吨级重力冲压机的极限了。铠甲的每一片都和相邻的铠甲有重叠的部份,无论做什么动作,都不可能露出任何缝隙。所有的铠甲都是一个规格,但是为了适应不同体型,设计了内部的支撑体系,结合人机工学考虑的皮质和麻制的背带和腿带上装满了各种柔性扣具,让每个士兵都可以将一片片铠甲自己装到身上,而且还避免了金属和皮肤的直接接触,有了一层皮带和缓冲材料,士兵们被自己的铠甲磨破皮肤的机会少太多了。

重铠仍然需要大家互相帮忙才能穿好。虽然可以自己装好铠甲片,但是却没办法把铠甲上那些黄铜打制的刚性扣具扣好,这些扣具每个都有单独的保护装置,彻底防止了东平兵部自己设计的那种重铠让人笑掉大牙的毛病——穿着铠甲说不定什么时候,自己的动作一大,莫明其妙就碰开了扣具,铠甲会自己掉下来。而且,一般人有的力量,哪怕用力砸也很难让扣具变形,战斗之后脱除铠甲容易多了。护甲片内侧,还贴了一层鲨鱼皮肤中剥出来的一层。这层材料,简直是这个时代的“凯夫拉”……或者最低限度是这个时代的“gore-tex”。透气性好,有强大的防撕扯能力,就算外面的铠甲被贯穿,这层薄薄的东西也能靠着柔韧性卸去不少冲击力。在狰狞的面甲内侧,则有一个无比贴心的设计:一根饮水管直接连到背后,在铠甲片和背带之间的一个水袋上。而水袋里装着的则是蜂蜜和盐调制的特别的水——叶韬尝试运动饮料失败的副产品,口味的确不怎么样,但这种东西却能让挥汗如雨的重步兵们避免很快就脱水脱力的境地。当然,有些士兵喜欢在水袋里装些更强烈的东西。

铠甲外面,则是华丽的金属纹饰,在肩部,胸部,背部,腿部都有黄铜和黑铁条镶嵌出的兽形装饰图案。而军官们的铠甲,装饰更考究些,装饰图案并不是凸出的,而是和铠甲抛光出平滑的手感,融为一体。而作为火麒军的统帅,邱浩辉的铠甲更夸张,表面全都是景泰蓝工艺打造。

精心设计,不计工本的重铠,有着这个时代最恐怖的防护力。各国军中最通用的三石的弓,压根对这个铠甲没效果,能射穿这种铠甲的,必然不是单兵武器。对付这样的重步兵,要么舍得花上人命拖垮他们,毕竟重步兵是个重视爆发力的兵种,持续作战能力不强;要么就是集中几倍的兵力,拼着损失近身,把重步兵推倒了从铠甲的防护死角里攻击;要么……就是希望每个小兵都有出神入化的刀法,能够一刀刀冲着咽喉去了。

这支当初被谈玮馨戏称为“重金属仪仗队”的华丽的重步兵,浩浩荡荡,杀气逼人地登上了战场。

当铠甲的反光晃得长捷营的步兵们眼睛睁不开的时候,他们才开始紧张起来。

“叫醒将军,快,血麒军来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