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才不想去什么延安!无论是为了什么崇高目标!去北平参战,一旦血染沙场,他的父亲和哥哥们虽然会为他悲痛,却早晚会明白他的选择!早晚会指着他的墓碑,教育他的侄儿、侄女们,以他这个叔叔为荣。而去延安呢,那只会给整个家族带来灭顶之灾!要知道,在山东地界,你可以支持中央、支持河北,甚至支持日本人都行,无论明着支持还是暗地里支持,警察们发现后,顶多会找你些麻烦,却不会要你的命。而一旦与共产党有了瓜葛,那可就是抄家灭族勾当,死后尸骨都入不了祖坟!
张松龄上中学的时候,曾经亲眼看到一对年轻的夫妻和他们不到四岁的孩子,因为跟共产党有了牵扯,被警察从教会学校后面的宿舍里抓了出来。连金发碧眼的主教跑到省警察局去找人说情,都没起到任何作用。只过了几天,案子就审理完毕,那对男女老师双双被判处死刑,孩子送进孤儿院。行刑的时候,县长命令全城的人务必到场观看,以儆效尤。那个女老师的心疼孩子,低着头一直在哭。那个男老师却好像已经吓傻了,居然始终高高地仰着脖子,唱一首洋文歌。旋律很悲壮,可惜谁也听不懂。直到枪声响起,二人身上都染满了红。
三天后,那个本该送往省城孤儿院的孩子的尸体,出现在郊外的臭水沟里。肚子胀得鼓鼓的,四周飞满了豆绿色的苍蝇。还有一群无家可归的小乞丐们,围着尸体一边笑一边丢石头。
张松龄正好跟同学出城抓野鸟,看到了那群小乞丐。在豆绿色的苍蝇迎着阳光飞起来的瞬间,他立刻就吓尿了裤子。从此以后,一连好几个月,几乎每个晚上都在恶梦中惊醒。依稀觉得自己就是那个死在臭水狗里的孤儿,都已经烂得不成样子,还要被人往身上丢石头。
“你怎么了,没事儿吧!”一只洁白的手帕出现在他眼前,驱散梦魇般的记忆。是彭薇薇,只有她身上,才带着与手帕同样的香气。一把抢过手帕,张松龄没头没脑在自己脸上抹了几下,然后将手帕递回去,惨笑着回应,“没,没事儿。我,我以前从来没喝,喝过这么多酒!”
“那就少喝点儿。你年纪小,别跟他们比酒量!”彭薇薇轻轻蹙了下眉头,没有接回自己的手帕。
“我,我一会儿洗,洗完了,再还给你!”张松龄很敏感地明白了彭薇薇厌恶什么,讪讪地将手帕收回来,揣进了自己的上衣口袋。
“送你了,我还有很多!”彭薇薇笑了笑,脸上露出了两个非常可爱的小酒窝。
张松龄被笑容晃得有些目眩神驰,借着几分酒意,壮着胆子问道:“你家也是灌县人,跟周珏,跟石头大哥是同乡?!”
“才不是呢!我们老家是扬州的,有一个姨妈嫁给了周大哥的叔叔,所以小时候才经常往灌城跑。周大哥后来到扬州读中学,就住在我们家。不过没等中学毕业,他爸爸就把公司开到青岛去了……”终于有人肯跟自己聊一些国家兴亡之外的事情,彭薇薇翘着小鼻子,大眼睛忽闪忽闪。
“噢——”张松龄拉长了声音点头,尽力让自己不再去想有关延安的回忆。无论灌城还是扬州,对他来说都是非常遥远的地方。只有青岛,在记忆里还约略有些印象。那个小城曾经是德国人的租界地,风格与山东省其他地方非常迥异。海里边漂着冒着浓烟的大轮船,商店里还能买到一种叫做啤酒的东西,无论颜色和气味,都跟马尿相仿。
说着说着,两个小家伙就忘记了周围的人,自顾小声嘀嘀咕咕。坐在桌子对面的彭学文很快就发现了这一事实,顾不得再跟方国强争论,咳嗽了几声,笑着喊道:“薇薇,薇薇,薇薇——”
“干什么?”彭薇薇跟人聊天被打断,不高兴地抬起头,给了自家哥哥一个大白眼。
“没事儿,我只是想问你吃好饱了没有。如果吃饱了,就早点上楼洗漱吧。你年龄小,正长身体的时候!”
“知道了,麻烦——!”彭薇薇很不情愿地站起身,拖长了声音回应。走了几步,又笑着回头向张松龄挥手,“一会儿你吃完了饭,记得到我房间里拿前几届北大的入学试题。最佳答案我都已经找好了,一并抄给你!”
“谢谢,我一会儿就去敲门!”在彭学文几乎要杀人的目光注视下,张松龄傻呵呵地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