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有什么,不是有报道说那些丐帮到乡下去找残疾人然后把他们带到城里来乞讨吗?”

“你怎么看待丐帮的这种行为呢?”

“从那些残疾人身上吸血,他们简直……,等等,你想说什么就直接说吧,我有点猜到你的意思了。”

“好,那我就直说了,组织残疾人到城市行乞就是一个成功开发剩余价值的范例,你知道在贫困地区人们生活的非常艰苦,咱们老家的样子相信你还记得,家中有个残疾人那就更是困难了,就我猜想那恐怕仅仅就是活着,其他的嘛恐怕都谈不上,可是当他们的剩余价值被开发出来以后我相信他们的衣食住行应当可以得到保证,说不定过年还能带两个钱回家,说起来这还真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

我被李富贵的话气乐了,“佩服佩服,你还真能说啊,我算见识了什么叫把死人说活,好,你到说说他们怎么利国。”

“利国的地方就多了,本来像这种照料残疾人的工作应当是社会福利的责任,可是那个时代的社会福利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我想你也应当有些了解,所以这首先就是减轻了国家负担。第二,一个城市对乞丐的容纳是有限度的,而残疾人行乞又有他得天独厚的优势,这样优胜劣汰就会挤压其他乞丐的空间,而青壮年乞丐对社会来说是首先是浪费其次还是一个不稳定因素,减少他们的数量对社会当然有好处。更何况残疾人行乞本身就对经济有贡献。”

前两条我的确找不到什么漏洞,但是最后这一句简直让我匪夷所思,“乞丐不事生产怎么会对经济有贡献。”

“只有生产者才对社会有贡献这种观点早就被证明是错误的,这些残疾人进城之后消费肯定增加了很多,而消费是经济活动中必不可少的一环。”

“那些钱就算不扔给乞丐应该也会被消费掉吧。”

“不对,那些钱本来一定是用来储蓄的,你想想看,你会不会因为这个月施舍了十块钱给乞丐就调整自己的消费习惯。”

“当然不会,嗯,看来还真的有贡献。”我自己也被这个奇怪的观点逗乐了,“照这么看乞丐还真是劳苦功高啊。”

“不是所有的乞丐,这里头有个量的问题,乞丐虽然有贡献,但是这种贡献的量毕竟不能和真正的劳动者相比,只是对那些没有工作能力而且无法尊严的生活下去的人,组织他们行乞才算得上是在发掘剩余价值,而让青壮年行乞是一种浪费,至于组织儿童行乞的那些家伙我看直接枪毙最好不过了,把有无限未来的孩子带入乞丐这一行绝对是重罪。”

“那残疾孩子呢?”

“残疾孩子也有未来,而且残疾儿童行乞有巨大的副作用,你知不知道有些畜牲把小孩拐来弄成残疾然后来行乞。在我看来任何给残疾小乞丐钱的人都是这群王八蛋的帮凶,爱心?在有的时候拿去喂狗或许更好一些。”

“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放任这种行为,街头都是残疾乞丐有多难看。”

“这里就有两个问题了,第一,仅仅因为别人碍了你的眼就想收容他们,这种心态有问题,你应当好好的调整一下。第二,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受制于它的物质基础,乞丐这种现象在当时的社会有他的合理性,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