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为了他们好,不算欺骗他们,何况我们在一开始也没有明说究竟要教什么,他们会理解的,在中国当学徒都是这样如果中途不学了就要退还师傅的食宿费。”

“好吧,我可以试试。”

“没问题的,我会让李叔帮你的。”

“办这样的学校,我也可以出一部分资金。”比埃尔也对这个计划有兴趣了。

接下来,李富贵又帮着彼得定了几条学校的规矩,首先伙食一定要好,在这时的中国这可能是穷人的第一动力;其次,强化教育,在学校学生说中文就要挨打;还有不叫学生读写汉字,李富贵对此的借口是中国人里读书人最顽固,要是让学生学了中文反而会坏事,可实际上是因为繁体字太难学了,自己哪有时间等他们慢慢的学汉字,按自己这种教学手段语言天赋好的人大概半年后就可以凑合着用了,这时候李富贵已经完全忘记了自己学生的立场了,如果按照他以前的眼光来看,他一定是这前后两个世界上最恐怖最可恨的校长了。

英语老师很好找,只要是能读写英文,中国话能对付几句的就合格了。接着又有李富贵口述,彼得执笔(本来李富贵是想找个书记来写的,可彼得说不用,然后拿起毛笔写了一行工整的小楷,实在让李富贵觉得汗颜)给李叔写了一封信,虽然没见过李叔读书,不过李富贵相信李叔一定认识字。彼得在这时候才反应过来李富贵会写英文却不会写中文,立即对这个学校的前景大为看好,在他看来李富贵显然是在这种教育下长大的,不然他怎么会想出这些奇怪的法子。

一切办妥之后也就是离别的时刻了,彼得紧紧的拥抱了李富贵,热情而又猛烈的表达着惜别之情,李富贵淡淡的回应着,还一边安慰他说自己大概半年后就会回去的,在马车离去的时候彼得还一直向后挥手,直到马车在街角转弯。看到马车消失在街角之后,李富贵觉得自己的眼睛有点湿润,嘴里喃喃地说道:“再见了,你这个傻瓜。”

第十三章

接下来的一次舞会上,李富贵向汤姆森表示自己想做生意,立刻有好几个人表示可以帮助他,希望能和他合作,这样李富贵的就成了一个买办。进入这一行之后,李富贵才发现,难怪历史书上说起买办都是咬牙切齿的,黑,真黑啊。其实办学校并没有花掉多少钱,彼得走的时候只带了三千两银子,本来李富贵打算把剩下的钱拿来做生意的,可当上买办才知道,这个行当全凭关系,几乎不用本钱。由于他在这些老外里面很吃得开,很快就谈成了两笔生意,每次都有上万两的银子落入口袋。在第一次谈生意的时候李富贵就发现,这些洋商人可不像彼得那么好骗,他们对于交易的各个方面都很注意,交情归交情,生意归生意。可他们的对手,大部分是中国官员,就完全不是一个级别上的对手。有时候彼得骗了他们都觉得有点胜之不武。这些官员对做生意不是一无所知就是不懂装懂,像他们这样被人骗也是没办法的事啊。

这样做生意来钱虽然很快,可自己手上的钱却起不了作用,这几天李富贵一直在想可以拿这些钱做点什么呢?一定要又保险利润又大,可这样的生意并不太好找尤其是他对各种生意还一知半解,最后实在想不到也只好以后慢慢找了。

这段时间李富贵过的可算是春风得意了,走到哪里都有人巴结,对于一个十八岁的青年来说这种生活可真是不错。要不是李富贵突然听到太平天国的消息大概他就会打算这么一辈子过下去了。

一八五二年初夏,太平军终于走出了大山揭开了它壮丽的篇章,听到对手的这个消息李富贵立刻决定迈出他在政治上的第一步,不过和他后来惊人的业绩相比这第一步似乎太平常了一些,李富贵花了五千两银子捐了一个候补道台然后又回去继续作他的生意了。

这天又谈好一笔生意,回到家里,这个时候李富贵已经有了自己的寓所,虽然本着勤俭的美德没有选很豪华的房子,不过比起自己在另一个世界的家可也好了很多了。这时候仆人进来(以李富贵这时候的收入雇个仆人应该不算忘本吧,何况那时候雇个人真是便宜)拿着个帖子说渣打银行的张老爷晚上请他到四马路飞凤里的宝月楼喝酒,这个张老爷也是个买办叫做张什么来着,不记得了,看自己和洋人的关系好平时挺巴结自己的,本来李富贵因为和这些买办没什么话好说,所以不大和他们应酬,虽然他自己也作了买办可看到那些人对洋人点头哈腰的样子心里还是不太痛快,不过今天李富贵心情不错“你去跟那个狭帖子的人说,我回去的。”四马路也不太远到时候走着去就行了,也顺便看看夜景。

和白天的上海不同,晚上街上的上铺都点起了小灯,远一点的地方就看不太清楚,倒有点江南小镇的味道。李富贵并不认得飞凤里在什么地方,找人问路居然两次被指错了方向,这帮该死的家伙。第三次李富贵在问路之前先用手杖在那个人头上狠狠敲了一下,算是报了他两个前任的仇,那个人立刻恭恭敬敬的给李富贵指了路。看来李富贵已经完全习惯了这个世界事务运行的规律了。

第十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