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桓不过寥寥数语,做的却是他深思熟虑,经过一年多的打磨自己心腹可任用的官员队伍,经过对军队的进一步掌控,经过赵构已死的现实考量,然后方有此举。
收回财权,直属中央,然后剥离军队中的若干权力,也直属中央,然后又将执法与司法诸权分立,一样收回中央,垂直体系,甚至连营田这样的军农一体的事物,亦收回中央部门。
如此一来,地方官员手中的权力,已经被削弱到极限,而军队亦变为只管做战,甚至厢军改革后,地方的驻防军队,亦是由中央一手掌握。
赵桓心中清楚,中央太过集权,并非好事。
然而在中国特定的条件下,最大的中央集权,反而容易将一团散沙一般,由儒家学说和宗族势力组成的地方政府架空,凡事由中央掌握,则事必事半功倍。
在宋朝,地方官员的事情极少,大事上禀,小事交给宗族处理,水利卫生很少过问,治安司法搅和不清。地方太大,很难有科学和有效的管理,在古代的交通和通信条件下,以儒家学说立国,天子治士大夫,而士大夫凭借着自己的道德权威来镇压地方,地方则有宗族长者和官绅一体治理,凡事讲究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多一事不如小一事。如此泄泄沓沓,敷衍了事,逐渐成为缠在古代中国的痼疾,无法医治。
秦朝的失败,就是它原本在关中川蜀使用了细腻和严苛的法制,在小范围内,可以制定并执行,而放之全国时,就显示出它的不具弹性和无法实施的严重弊端。
加上始皇好大喜功,于是自秦之后,汉朝以始,中国历朝政府,都放弃了对地方的真正控制,转为无为而治的大宗旨。在这样的总体思想氛围下,变法,亦就是政治的改变和进步,举步维艰。
而科技的进步,更被视为奇技淫巧,会破坏社会的整体结构,纵得小利,也会使天下变的更不安定。
至于明清,官员以熬资格来取代政绩,已经成为潮流和约定成俗的定规,起因便是如此。
赵桓深知此中情弊,更知道不在这一点上有根本的改变,想使得中国社会脱离往下去的泥沼,而转为有健康肌体和思维,渐渐强盛,而不是靠一两个天赋英才的帝王,就只有从整个体制上来着手。
他不是救世主,却有信心在自己手中的几十年,使得中央集权政策能发挥出它应有的效能,至于身后事,历史是牵一发而动全身,他开了头,则自然有人继续下去。
赵桓的这些考量,在场的人纵是聪明绝顶,也断然不知所以。
虽然觉得变更户部与三司的权限有些多事,各人却无法知道其中深意,当下一个个俯身答应,对皇帝的这些决断并无异义。
赵桓暗自发笑,当即吩咐,此事的细节交由几位宰相协同处理,一定要在最短时间内,将各地的财权事权收回。
此事处断完毕,赵桓神清气爽,当即又将岳飞奏书传示群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