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佥和黄胜材都是身经百战的优秀将领,知道时机成熟了,一声令下,五百名骑手点燃引信,一边冲刺一边甩动炸药包,冲到近前手一松,炸药包划着美妙的曲线飞进蒙古骑兵人堆里。一个接一个的火球出现,惊天动地的响声一声接一声地传来,好不壮观。
等到炸药包全部爆炸完,到处是残肢断臂,飞溅的血肉,原本还有两千来人的蒙古骑兵已经所剩无几了。就是幸存的百来人也是人人带伤,有的已经给石子打得面目全非,浑身是伤,鲜血淋淋,一副惨不忍睹的悲惨样。
对于一支屡战屡败的军队来说,太需要胜利来鼓舞士气,也许胜利不需要太大,只要是胜利就行。正是基于这样的想法,李隽才下足了血本,把最精锐的部队,最先进的武器都押上了,胡奴儿想不败都不行。
赵佥和黄胜材万万想不到炸药包的威力竟然有如许之大,吃惊不小,指挥军队把残余的蒙古骑兵团团围住。
“投降吧,你没有路可走了。”赵佥以胜利者的口吻对胡奴儿说道。
蒙宋战争打了四十多年,南宋少有胜仗,以胜利者的口吻说话的机会少得可怜,依照赵佥的记忆,这是他平生第一次说出如此扬眉吐气的话,感觉特别舒服,真的是通体舒泰,把胸挺了挺,特别满足,脖子都粗壮了几圈。
“呸!南蛮,你做梦。”胡奴儿想也没有想地拒绝了,紧握住弯刀吼道:“来吧,南蛮。你爷爷是蒙古的大好男儿,草原上的雄鹰,是不会给你打败的。”那些蒙古骑兵也是握紧了弯刀,一副视死如归的气概,一点惧色也没有。
是打,还是招降,赵佥和黄胜材拿不定主意,回头看着城头上的李隽。李隽咬咬牙,什么话也没有说,右手重重一挥。赵佥和黄胜材立时会意,大吼一声:“杀。”于是乎,一万把马刀对百来把弯刀的后果立时显现出来了:多了一地的碎肉。
赵佥跳下马,走到胡奴儿的尸体前,从胡奴儿腰间解下一把长约三尺的刀,这刀的样式和中土的不同,和蒙古弯刀也不相同,刀鞘做工考究,非常精致,刀柄上还嵌了一颗名贵的猫眼绿。胡奴儿弯刀给人劈落,右手闪电般伸向腰间,想把这把刀拔出来应战,可惜的是砍向他的马刀实在是太多了,右手连刀柄还没有挨着就给劈成了数段。
赵佥用力一拔,刀身才出鞘一寸,就有一股寒气从刀身上传来,赵佥和黄胜材一齐赞道:“好刀!”把整个刀身拔出来,在残阳的照射下光华闪闪,只见月牙型的刀身上有着美丽的花纹,刀口上还有若隐若现的齿纹。
第十七章 初战告捷(四)
“这是什么刀?”赵佥见所未见,所闻未闻这种怪异的宝刀,心里冒出一个大大的问号。马上就想到,要想找到答案,只有求助于渊渊若海的李隽,回头一瞧,只见身穿衮龙皇袍的李隽在文天祥,高达等人的簇拥下正大步而来。
赵佥和黄胜材忙站得笔直,迎接李隽的到来。李隽来到近前,道:“行了,行了,不用多礼了。你们的动作挺快,从开战到结束,不到一刻钟,三千蒙古精锐就给你们报销了。”
高达永远也改了心直嘴快的毛病,脱口而出:“皇上,你别说了。这哪里是打仗,纯粹就是屠杀,一边倒的屠杀。鞑子根本就没有还手的机会,乖乖地给我们痛宰,那感觉是比杀鸡还要轻松。呵呵,我和鞑子打了一辈子,从来没有打过这么轻松,这么舒畅的仗。鞑子给炸药包炸得哭爹叫娘的,那个叫声听在耳朵里真是太过瘾了!”说到后来,发出了诗人般的感慨,一脸的陶醉。
赵佥,黄胜材等人猛点其头,赞成高达痛宰蒙古兵的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