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小广场上厮杀正酣,李铁却是视若未见,只是迈步向着方大同走去。
他缓缓走到方大同面前,俯视着他,沉声道:“方大同?”
方大同坐在地上,环视一圈儿,看到的,只有军情六处的黑衣人。
还有那些涂着颜料的利刃,以及那冰冷刺骨的眼神,他们看向自己的眼中,掩饰不住的满满的都是杀意!
“是啊!我确实该死啊!”方大同忽然嘴角勾起,自嘲的一笑,长长的吁了口气:“武毅军成军以来第一个叛徒,背弃武毅军,背弃大人,忘恩负义,卑劣小人……,这就是我啊!”
忽然也不害怕了,霍的站起身来,正了正身上的衣衫,郑重向李铁抱拳道:“标下武毅军后勤总部千户方大同,见过参赞大人!”
李铁先是一愣,然后便是上下打量了他一眼,淡淡道:“你还有脸自称是武毅军的人?咱们武毅军的人,就是这般行事?要害的大人万劫不复,诛灭九族?要让整个武毅军一朝颓败,分崩离析?”
“哈哈哈哈!”包大同忽然哈哈大笑,一把把自己身上的衣服给扯掉了,露出了上身。打眼看去,他的身上横七竖八的十余道伤疤,深深浅浅,宽宽窄窄,而且都是些颇为老的伤疤了。最长的一道伤疤从右肩一直拉到左腰部,几乎要他开膛破肚,现在虽然好了,还是跟一个巨大的蜈蚣一般,看上去触目惊心,可以想象得到,当初这道伤疤,是何等的骇人!
四周不由得失声,就连李铁看了,都是眼皮子一阵乱跳。
人常说伤疤是男人的勋章,这话不是全对且不说,但是至少对于军人来说,是无比正确的。
包大同这一身的伤疤,大大小小十余处,除了那一道贯穿整个上身的伤疤之外,还有好几处,有在心口的,有在肋下的,有在腰间的,都是极为的凶险,眼见都是那种再稍稍往深里去那么一份都要要命的!
围在周围的那些军情六处的密探们无论对这个人的人品如何之鄙薄,行径如何之痛恨,心中也都是不由得生出一股敬服来——这得需要多少凶狠艰难的战斗,才能留下这些伤疤?至少,至少,这包大同,也是一个真正的军人!
包大同此时已经完全平静下来了,他抬起手,轻轻地拂过那道巨大的伤疤,手指头感受着那一丝丝粗糙的触感,长长叹了口气,慨然道:“这道伤疤,是南下平叛,征讨白袍的时候留下的!我还记得,当时我是站在第三排的一名长枪步卒,手握着长枪,跟弟兄们挤在一起,肩并着肩,抵挡着白袍的冲击,白袍把第一层给冲的陷进来了,第二层也垮了些,但是咱们最后还是停住了,再接下来,便是一场混战!”
“那一战,我和弟兄们一起,捅死了十三个白袍,但是也被一个白袍大将一刀在这儿开了个口子,好家伙么,差点儿就把我开膛破肚了,当时挨了一刀,若不是小旗里的另外两个兄弟拼死把我弄下来,再耽误一会儿,可就真是见阎王了。便是如此,也是将养了足足三个月方才能下床,当时弟兄们都以为这次肯定是熬不下来了,伯爷仁义,哦,当时还不是伯爷,连抚恤的银子都发下来了,呵呵,可惜了那些银子!说起来,那差点儿一刀斩了我的白袍大将,跟咱们武毅军还很有些渊源,当日白袍战败,他被生擒之后,先降了寿宁侯,后来又咱咱们武毅军历练,呵呵,前几日,我还刚跟唐奕刀千户喝过酒。”
“再看这一道。”包大同手又挪到了箭头的一处,那里有一个足足有茶碗大小的伤疤,上面是乌黑色,整个皮肉似乎是被砸烂了,然后又重新长出来的那种。看上去不像是利刃所伤,反而像是钝器砸的。
“当年喜申卫一战,我已经是副千户了,领着弟兄们跟鞑子狠干!一个女真兵的狼牙棒砸在了这里,当时这里的肉就成了一堆烂肉,将养了半年方才好。但是尽管如此,也是伤筋动骨,元气大伤了,尤其是肩胛骨这里,一动就是生疼,便也再打不了仗,再舞不动刀了。战后,便从作战部队转到了后勤部,幸蒙王镇抚赏识卖给派到了这里,优哉游哉,只当是养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