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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这一次,他饮了酒却昏迷过去。

昏迷之前,隐约可见,少女若有似无的笑脸,那笑容,比以往任何一次都灿烂!

她轻声细语:“你这恶人,该有恶报的……”

等他醒来,已然置身小倌儿馆。

他自己,被卖了。

被“妻子”卖掉了!

而且还是卖到了小倌儿馆。

他这一年养的白净干净,虽然年纪大些,但是却也很抢手。

故事的结尾,有些仓皇的落魄少女一人拐着包袱走在空旷的街道,一个小混混跳了出来,“打劫!”

少女细不可查的笑了一下,又一个人上钩!

故事戛然而止。

故事并不复杂,但是这样的风格不多见,曲小西又以极诙谐的方式娓娓道来,明明不是个喜剧,但是却又极为好笑。甚至连结尾的反转,都让人十分意料之外。

曲小西整理了一遍,又重新润了色,再次抄写之后,她落了款——常欢喜。

这是她当狗仔的时候用的“艺名”,现在倒是直接用上了,做人该是常欢喜。

不过虽然落款了这个笔名,她又格外的标注了自己的“真名”——高若萱。

她将稿纸折好放入信封中,又贴上了邮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