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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几上拿起样稿,翻到那一页。

其实,这份折子他也有些印象,说的是那个富户见纺织有利可图。将自己名下的土地低压给出去,办了起纺织厂。规模虽然不大,可一年下来,却是种地的十倍之利。

至于他抵押出去的土地,钱庄的人拿了之后,也没有雇人耕种,任由其抛荒。

理由很简单———南京的人工实在太贵。

一般壮劳力,若是去织造厂,或者去漕运上做工。只需两三个月,就抵得上种地一年的收获。

所以,种地的人也不多。大多数人家之所以没有抛荒,不过是自种自吃。

这也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特有现象,这现象苏木在后世已经看得多了。

这是纯粹的经济行为,别人也不好说什么。

可问题是,那人宗族中的其他人见此人生发得厉害,又没有惠及宗族,起了嫉妒之心。就以此人荒废田地、败祖产的理由将他告了,说是要将这些土地都收回公中。

土地抛荒上几年,肥力尽去,就算是彻底地荒废了。

这事闹上公堂之后,知县也觉得实在是小题大做,就判那开办纺织厂的富户雇佣农户,将荒废的农田重新耕种起来。

苏木当时之所以将这件事编进邸报中倒是没有想太多,只是单纯地觉得有趣。实际上,从明朝中期开始,资本主义的萌芽已经在江南蓬勃发展起来,逐渐影响到社会的各方各面。新的生产生活方式必然对相对而言还很闭塞僵化的社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想必已经有有识之士已经意识到这一点。

这件案子虽然不大,但却有一定的代表性。涉及到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工农业产品剪刀差、私有财权和宗法社会的矛盾冲突。

苏木也是书生气发作,随手将这份奏折收进本期邸报之中。在他看来,这是新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萌发的一个信号,很有标本价值,且收藏一下,给后人留点历史资料。

既然华大人没发现这一期的邸报有什么不妥当的地方,苏木也没有什么好担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