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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老板先前之所以拒绝收稿,那是因为如今的话本小说同质化实在太严重,若是无名小卒的作品,出一本赔一本。他虽然对贫苦读书人偷自己的书视而不见,并不代表他不爱钱,没有商业头脑。

相反,做了这么多商人,对于黄白二物比起常人来更多了一种病态的嗜好。至于放任同道窃上几本子曰诗云,传了出去,也是一桩雅事。

基于这个原因,林老板更愿意出已经成名,经过市场考验的名作者的东西。至才读了几年书,就想靠码字发财的人,他多半是敬谢不敏的。

如果苏木的书写得还算马虎,也不妨先收了。看他模样手头也很窘迫,否则也不可能卖字为生。

如今苏木刚得了县试头名,他这首诗估计用不了几天就会传遍整个保定,可以肯定这小子如今要出名了。

只要将他的书印出来,然后大力宣传说这是小才子苏木的小说,名人效应之下,应该能够卖得不错。

当然,这种名声能够维持多久,却很难说。可只要抓紧时间,在短期内将书印出来,左右也能买个几千本,如此,也能小赚一笔。

想到这里,林老板不觉得对自己的商业头脑得意起来。

就定下神去读苏木的稿子。

刚开了两页,林老板就叫了一声晦气:文笔是不错,可这小说好生古怪,居然以一个猕狲做主角。印出去,只怕卖不了几本。按照两广人的土话,那是绝逼要扑街了。

做这行多年,林老板的阅读量极大,基本每天都要读上两本话本,对读者的口味也揣摩到极致。

没错,如今的话本演义书雷同的现象实在太严重,一翻开书页,全是才子佳人,读起来味同嚼蜡。可他也知道,读者看一种类型的书多了,就会自然而然地形成阅读惯性。

比如一个读者打开一本新书,一看,主角家里出事了,嗯,不出意料之外啊。接下来,应该是他家订下的那门婚事要黄了。

于是,接下去一看,果然退婚。

嘿嘿,果然猜对了。

可如果接下来的故事却不是退婚,而是主角顺利的娶到美娇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