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将军还真是尽责,赞婆就住在孙婆茹的将军府内,离此地大约八十里,说远不远,说近也不近,如果将军不介意,沙玛也就舍身陪君子,陪将军走一趟,先去探个虚实。”
“好,刚才吃得太饱,就当是饭后消消食吧。”刘远欣然同意。
到达是一回事,找到目标是一回事,但是完成任务又是另外一回事,刘远此行的目的很清楚,那就是建立不巧的战功,将劳补过,若是平常的小罪过也就罢了,把李二最疼爱的女儿给上了,这可是一个无底洞,一向精打细算的李二,肯定不会轻易放过自己,一想这里,刘远头都大了。
色字头上一把刀,古人诚不欺我啊,刘远感到,自己头上就悬着一把明晃晃的刀,随时都要掉下来,为了保全自己,不得不积极主动一点,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这才不会被李二的怒火所吞噬。
为了四境安定,为了笼络下属,李二可以说把女人利用得淋漓尽致,刚上位时,为了四海升平,前朝的公主,娶、世家大族的女子,纳、有利用价值的美女,要;对女儿也不吝啬,和亲可以有、有功之臣之子做驸马也可以有,刘远就不相信,这公主可以便宜外邦,就不能便宜自个?自己对大唐的贡献,足够大了吧?
算了,这些事先不想,还是多抢军功再说。
沙玛和刘远同意,其它人也就没有意见,就是有意见也可以忽略,而前去探营的人员很快就确定了下,刘远、沙玛、岳冲、荒狼、候军、唐大山还有沙玛的四名亲随合计十人,一人二马,在黑夜的掩护下,径直朝赞婆的大营摸去。
虽说是夜晚,但是明亮的月光能照清地面,草原也很平坦,在无边高原上放马驰骋,的确是一件很愉快的事,这匹名为追风的汗血宝马开始显示出它的实力,起速快,持久力强,都不用鞭策,轻轻一夹马腹,它就扬起四蹄,犹如一阵风向前冲去,刘远只感到风吹耳的呼呼声,不到二个呼吸就轻易拉开了距离,并且越拉越大,以至岳面不得不放缓速度等一下沙玛他们一行。
名马就是名马,感觉完全不同,难怪那么多将领千方百计寻求名马。
离赞婆大营还有五里时,刘远把余出的那匹马留在原地,然后拿出一早准备好厚布包住四蹄,把用一个套子笼着马嘴,这样一来,把响声控制到最低,预防有人发现。
在千里目的帮助下,一行人避过两队巡夜的斥候,爬上一个小山头,放眼望去,就是一个个大营、一堆堆篝火,还有一队队巡查卫兵。
“将军,这里这么远,看也看不清,不如我们再近一些,即使被发现了也不怕,小女子可用找赞婆商议的理由搪塞过去。”沙玛主动说道。
这座小山离大营足足有二里多远,现在又是夜里,看得不真切,像别人摸营,那都是小心翼翼,差不多摸到敌人眼皮底下探查敌情,沙玛以为刘远一行担心暴露,不敢靠近,不由主动说道。
刘远举着千里目在看,没有说话,而一旁的候军忍不住笑着说:“沙玛小姐,不用,对我们来说,来到这里已经足够了。”
沙玛本想问看得清吗,不过一看候军那一脸自信的表情,最近忍住没有再问,只是有点好奇,刘远放在眼前的那个一头大、一头小,还能收缩的东西是什么,那一脸认真的样子,不像是玩具。
这个赞婆,还真有几分大将的风范,刘远举着千里目,一边看一边暗暗点头:那座大营依山而建,傍水而筑,这样的好处是不用四面环敌,有个倚靠,在小河边扎营也有好处,一来取水方便,二来走火时,也可以最短时间找到水源扑灭,此外,大营内军帐布置得错落在致,营门外有拒马、还配有望哨楼,环环相扣,可以说把大营经营得犹如铁桶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