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狼在一旁大声说道:“把能搬的东西全部堆在门口和窗户处,坚守到援军抵达。”
“杀啊”
“大论有令,杀一人赏十金,抓一人赏五十金,抓获大唐公主或刘远,赏千金,封千户长。”
“把他们都抓了,升官发财。”
重赏之下,必要勇夫,何况现在是生命攸关的时刻,在放了三轮箭矢后,吐蕃士兵开始发出最后的冲锋,刘远在的门缝里看到,为首之人,正是绵山寺的主持道济大师,这次冲上来的估让有上百人之多,在一众黑衣者当中,那几个穿着僧衣的和尚显得格外显眼,很明显,禄东赞不再留力,这些人是他现阶段所能动用的最大的力量了。
看到吐蕃人不再放箭,改为直接冲锋,“杀!”刘远大吼一声,一下子把门拉开的,张弓搭弓,瞄准冲在最前的吐蕃士兵,一箭把他射翻在地。
每杀一个,一会的压力就会减轻半分。
能拉动弓弦的人,一个个也搭箭拉弓,最厉害的是荒狼,虽说他的腿脚受了伤,可是并没有影响他的射术,只见他把两张叠在一起,一次射三箭,这样的来,威力巨增,一次就放倒三个人,只见他手法极快,射起来有如连珠带炮,别人第二箭还没有射完,他己经开始第三轮射击了。
“兄弟们,扛住”刘远大吼一声,提着横刀守在门口,荒狼把弓一扔,右的手拨出横刀,右手抽出短刃,和一名叫阿宝的禁军侍卫守在窗口,防止有人从窗口跳进来,胡欣提着刀站在刘远身边,准备共同进退,而血刀的紧闭的眼睛突然一睁,从身上抽出几根银针,在胸口处连插了几下,那银针一刺下,他的脸色一下子变好了不少,只见他慢慢站起来,那把被他斩首累累的横刀,在他手上握得紧紧的,眼里露出噬血的光芒。
没有再多的语言,有的只有杀戮和征服,两股人很快就纠缠在一起,一时间,杀声震天,兵器的碰撞声不断,一个个卯足劲拼杀,在长时间的共处后,刘远和血刀也形成了默契,一个为主攻,一个为辅助,曾为吐蕃的公主的胡欣也在一旁协助着。
“杀”
“杀啊”
血刀用的是一种秘法,通过用银针封住身上的穴位,不仅可以封锁身上的痛觉,还能激发自己的潜力,虽说对身体的损害很大,不过这样可以让他回复战斗力,只见血刀出手如电,“唰唰唰”的几声,冲在最前面三个吐蕃士兵就惨叫着倒了下去。
刘远感点感激这些砌房子的工匠了,或许是实诚,或许是怀着对神灵的敬畏,不但没有偷工减料,还非常用心的修筑,这独院修筑得非常结实,这相当于给刘远一个坚实堡垒,只要守着门口和窗口就行,吐蕃士兵就是多,一时也使不上劲,以荒狼和血刀为防守中坚,颇有点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感觉。
“公……公主?”一个吐蕃士兵一看到胡欣,那举起的刀在空中停滞了半响,他一时下不了手,毕竟,那曾经高高在上的形象,不是一下子就能抹杀的,再说美丽而高贵的公主,也是吐蕃所有男子倾慕的对象,面对曾经的公主,虽说明知她背叛了大唐,还是心生犹豫,可就在他还没回过神之际,刘远用力一挥,锋利的刀尖一下子在他的颈间划过,很快,这次吐蕃士兵就不甘心倒了下去。
战场上,瞬息万变,哪时论到他中途“天马行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