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宋平西穿着白色的衬衫,看起来干净又舒服,斯斯文文的模样,和那些一身土气,仿佛同落后的村子融为一体的村民截然不同,又显得如此格格不入。
如果是以前的夏青禾,看到这样的宋平西,肯定会自卑,一个男人竟然比她还干净。
不过现在她有未婚夫了,已经不在意宋平西的想法,对他穿得干不干净更是完全没留意。
夏青禾不冷不热地问:“宋同志今天又请假?”
宋平西暗恨,明明之前说话都不会这么一针见血的。
果然是和二流子定亲后,人也跟着从珍珠变成鱼眼睛。
“今天一大早觉得身体有点不舒服。”他抬起胳膊,示意她看向胳膊上起了几个疹子的地方,“不知为什么,我的身体老是过敏,医生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真是头疼。”
宋平西在红云村的村民心目中,颇有些“林妹妹”的味道——虽然他是男的,但并不影响村民们的判断,最大的原因在于他找不出原因的过敏,每回起疹子的时候,无论下田还是割草都会更严重,尤其农忙时,他的胳膊腿经常会肿起来,只能卧床休息。
宋平西曾经以此为由想回城里,可惜被拒绝,医生说不是绝症不许回城。当然如果手脚断了,变成残废后想回城就容易,但没有知青愿意用这个方法。
“宋同志不适合农村呢。”夏青禾感慨地说,终于明白,其实这人也不适合自己。
宁平西苦笑,不适合又有什么办法?都四年了,国家政策还是没变,他已经绝了回城的心。
而且他哥要结婚,两人共住的房间已经没有他的空间,除了扎根农村,他还有别的选择吗?
“我刚才听到村民说江河的事。”宋平西话中带着深意,“如果江河当众造不出自行车,事情可能不大好办。”
夏青禾直起腰,眉头蹙起,“你什么意思?”她怎么听着不像好话。
“我的意思是江河太冲动了。”宋平西仿佛感慨般说,“他好不容易名声才好点,这回若不能证明自己,只怕给大伙留下更差的印象。”
不用说,肯定会留下更差的印象,一个初中没毕业的二流子还会造自行车?这不是笑话吗。
宋平西的话点到为止,他相信夏青禾只要不蠢,应该明白他的意思。事实上,夏青禾要是聪明,就应该和那二流子退婚,然后选择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