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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啊!滚啊!滚啊!”

“……”

这些公子哥,小太妹极其霸道,刁蛮,曹阳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下意识的转身就要离去。

“等一下!”

就在这时,有一个拍打着篮球的年轻男子走了过来。他穿着一身名牌,歪戴着韩流帽子,不像是混子,更像是嘻哈青年。

“旭哥好!”

“旭哥好!”

“旭哥好!”

“……”

随着这人走过来,那些公子哥,小太妹纷纷让开了一条路。

这人叫做杨旭,是东区五大黑势力的老大之一。其实杨旭混黑只是为了玩票而已,杨家在荔城市都有一定地位。

杨旭看向曹阳,打量了他一番说道:“听说你找我?”

“是,旭哥……我……我想买一把枪!”

曹阳冒死来见杨旭,就是为了买一把枪。

他几乎没有什么朋友,又不是任云的对手。所以,曹阳想要找任云,赵爽报仇,手中必须要有一把枪。

“做一个合法公民不好吗?为何想要枪?”

“我……我要杀了任云,赵爽那对狗男女,我这只手被他给废了!”

说者无心,听者无意,这时坐在一辆跑车的一名男子,猛地从车上跳了下来,快步朝着曹阳走来。

“朋哥!”

“朋哥!”

那些公子哥,小太妹,也纷纷向这人打招呼。而他走到曹阳面前,问道:“你说的任云,可是在荔城市艺术学院上学?”

“对,就是他!”

“很好!”这人阴险的一笑,对杨旭说道:“旭哥,一件小事,无需你插手!”

“嗯,建朋啊,悠着点玩,别把自己玩没了!”

点了点头,杨旭不在插手此事,继续把玩手中的篮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