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日暮笑着不说话,她喜欢听丈夫说战事,只要说到战事。夫君身上总有一种让她不能喘息的魅力存在,她知道夫君不需要她给出意见,只需要有一个听众就好。
云烨拿起一根黄瓜咬了一大口说:“知道不,小苗他们已经打下来了一个国家,现在正在向天竺进发,把天竺打穿之后就到了大食了,只有到达大食,他们的任务才算完成。还有寒辙和熙童这两个家伙,将莎栅国彻底的搅得混乱了起来,一个神棍,一个强盗,再加上蛮横不讲理的突厥人,莎栅国的灭亡就在眼前。”
“国家的仗打的差不多了,现在要干私活了,京城里的大户人家都等着呢,何邵已经快赶到于阗了,总归有很多人需要红利,知不知道,有时候我发现这公事和私事几乎就不可能分开。”
“瞧!这是李家族长给我写的信,要我准备一大块,一大块的土地,他准备将这些土地分封给人。”
第二十二节 天神的胃口
作为云烨口中最纯粹的人,何邵的胆子算是大的非常的纯粹,云烨有驼城,何邵也就必须有一个驼城,只是在他去向书院购买驼城构造图的时候被元章先生一毛笔抽在脸上,顾不得脸上全是墨汁撒腿就跑,因为他已经听到元章先生怒吼着要把他交到都水监的手里,顺便问问他这个商贾是拿了谁家的好处来刺探大唐军事机密的。
好在元章先生只是吼吼,如果真的这么干了,估计何邵这个时候早就身首异处了。
没有正版的驼城,于是何邵就找了几个书院的学生自己鼓捣出来一个驼城,虽然只有五百头骆驼,出玉门关的时候还是让玉门关守将大为惊恐。
坐在驼城上悠闲地听着音乐,欣赏着波斯舞娘妖媚到极致的表演,何邵对自己此行充满了希望,就在沙漠的另一边有无数的财富等着自己去攫取。
大唐的市场已经被分割完毕了,作为低级勋贵他只能在这个巨大的市场上分食一点残渣剩饭,如果自己不注意防护,在那些大鲨鱼们狼吞虎咽之时,说不定就会把自己也当成一块肉吞下去。
虽然今年只有四十二岁,何邵已经开始总结自己的人生,想起自己跟随云烨在草原上游荡的情景,总是禁不住将自己感动地热泪盈眶。
想发财就要先吃苦啊,所以何邵认为自己很有必要亲自走一趟西域。
发财的路果然是艰辛的,坐在驼城上不长时间,他就晃荡到了乱石城,结果许敬宗认为驼城属于帝国机密,不能落入商贾之手,给了何邵五百枚金币,就将这个简易版的驼城征用了,云烨那里需要一些补给,用这东西运输再好不过了。
“丢人啊,如果驼城真的是这个破样子,云侯早就被突厥人抓走祭天了。”许敬宗看着军士们往驼城上装载货物,由衷的感叹了一声。
何邵对于这事并没有太大的抵触,帮云烨就是帮自己这个道理他还是知道的,不过他对许敬宗的污蔑感到十分的气愤。
“这已经是我们能造出最好的驼城了,为了这东西,我差点被元章先生送去都水监砍头,你看看,我从玉门关一路走到乱石城,它依然完好无损,你怎么能看不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