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马王吃完地上的豆料,旺财就已经混进了马群,无数的马围着旺财打转,不是因为旺财受欢迎,而是因为旺财背上的豆料过于吸引马。
马王连撕带咬的赶跑了马群,旺财留在原地不动弹,只是身上的豆料哗哗地往地上淌,旺财还故意靠近了马王,给它的身边多淌一些豆子。
“哈哈哈,马王撒尿了,旺财正在拿蹄子踩马王的尿渍,这下子它可以回家了。”那日暮笑的嘎嘎的,山口上的诸人也为旺财高兴。
只有袁守城叹息一声道:“不外如是啊,可怜世人与牛马何异。”
云烨才不去袁守城会不会感叹,他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让旺财回家,每年三月份就是旺财的发情期,到了这个时候,旺财的脾气就会变得非常的暴躁,总想跑出去。
知道它在怀念这片草场,只是没有想到它对这里会如此的眷恋,看着旺财在草地上撒欢,看着旺财到处去闻别的母马的屁股,云烨打心眼里为它高兴。
旺财的事情了结了,陇右的事情就完成了一大半。回归马群,不过是旺财在发情期时候的一个错误的决定,动物大部分都是靠本能来决定自己行为的,而人不一样,作为能思考,能创造的一个个体,绝对不是一袋子豆料就能让你回归社会的,或许,需要两袋子?
旺财此时所有的心思都在母马屁股上,云烨就不能这么想了,带着一大群人穿过了草地,沿着小河溯流而上,巨大的马蹄子踏倒了那些碍事的荆棘,云烨一俯身从荆棘上采到了两颗红红的枸杞子,它们已经被风干,含在嘴里依然有一丝甘甜。
未来的十天时间,云烨就打算消耗在这里了,他想知道这眼泉水到底和其他的泉水有什么不同,如果能找到一个答案,不管是什么答案,他都会非常的满意。
“如此的荒僻之地,就是野兽都不愿意多加逗留,云侯你们师徒为何会选择这里定居?而且这里山势险恶,又是阴阳相冲的死地,在这里生存需要莫大的勇气。”
袁守城手里拿着罗盘骑在马上不断地观看罗盘的指针,对于罗盘云烨非常的诟病,早在汉朝之前就出现了这东西,人们拿着它堪舆山水,寻找墓穴,就从来没有人想过把这东西稍微改良一下,弄成指南针,盘子上面放了一个大勺子用了好多年。
“木克土为财,水生木为贵,木见木为旺,木生火为泄,金克木为杀,小子啊,你们师徒还真是不讲究,这里不但是阴阳相冲之地,还是五行刑杀之地,你看看这里,除了鬼木生长于此,还能看见别的树木么?”
“群鸟高飞,兽群四散,这里的水草比那边山坳里的强得多,你看看那些马可曾跨过小溪一步?遍生荆棘,草木无状,鬼木在此如同鬼爪,你师父故意选择了这个地方是不是?”
云烨头一回发现袁守城的废话很多,没有一点长者惜言如金的样子,如果能选择地方,云烨绝对会把自己到来的地方选在颜之推的卧房里,那样就没有任何的麻烦了。
泉眼还在汩汩地往外冒水,水质清澈,就像奔涌的玉液,云烨蹲在泉水的出口,捞了一把水放嘴里尝尝,还是一样的清甜。
云烨坐在泉水边上一动不动,那日暮靠在云烨的身边也不动弹,无舌选了一块干净的地方盘膝闭目,刘进宝带着家将们开始搭帐篷,这里就是目的地,侯爷刚才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