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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

《明史·食货五》“凡商税,三十而取一,过者以违令论。”

《宛署杂谈》“至万历十年内,又蒙题,将铺行下三则免征税契,买价不及四十两及典价,一概免税,其买价至四十两以上者,每两止税银壹分伍厘。”

《明史·食货二》建文二年诏曰:“江、浙赋独重,而苏、松准私租起科,特以惩一时顽民,岂可为定则以重困一方。宜悉与减免,亩不得过一斗。”

《明史·食货二》宣德五年二月诏:“旧额官田租,亩一斗至四斗者各减十之二,四斗一升至一石以上者减十之三。著为令。”

明朝的商税原先是30取一,也就是33。后来明朝皇帝与内阁考虑减轻国用以减少百姓负担,万历时降到了15。小生意、小商小贩、年营业额在40两白银也就是在营业额少于26432元以下的免税。——这算是照顾弱势群体吗?农民税在洪武初原先有三至四斗,后来民田税收减为每亩一斗米,约189斤。官田为一至三斗多一点。人民税收少,也跟明朝的政府机构精减有关,但发生战争时费用大量不够,崇祯国乱时期,为求一点兵费,皇帝几乎四处求告。万历年间最好收成时全国财政一年有200万两白银,还是张居正改革搞下来的。明朝万历时总人口约6000万,人均每年负担国家税支0033两白银,约人民币22元。

福利。

《明史·食货一》初,太祖设养济院收无告者,月给粮。设漏泽园葬贫民。天下府州县立义冢。又行养老之政,民年八十以上赐爵。复下诏优恤遭难兵民。然惩元末豪强侮贫弱,立法多右贫抑富。

明朝没有叫化子和流浪汉,每个县都有养济院免费收留。《宛署杂记》载“每名口月给太仓米三斗,岁给甲字库布一匹。”入养济院的条件是:“查都城内外之老疾孤贫者,籍其年以请。”由于有待遇以至于某些人发达了也不走,“间有家饶衣食、富于士民者。”也在里面混个名字捞个实惠。遇水灾旱灾流亡的人,凡有力可耕者,国家给田每人15亩耕种,给牛和农具。贫民没钱买地葬的,国家给地。老人八十岁以上的,国家赐爵。爵是有收入的。也就是国家养老。不过要等到八十岁。

过节。

春节、元宵、清明、瑞午、中秋、重阳。对于现代瑞午节来说来说明代比较这个节日。

“朝廷每端午节,赐朝官吃糕粽于午门外,酒数行而出。文职大臣仍从驾幸后苑观武臣射柳,事毕皆出。上迎母后幸内沼,看划龙船,炮声不绝。”——明代《菽园杂记》。

附录:崇祯的性格分析

明思宗朱由检 思宗可能是明代皇帝中性格最为复杂的一个。正如一位学者所言,在思宗身上,机智和愚蠢,胆略与刚愎,高招与昏招,兼而有之。当然,复杂性格的背后,是复杂的政治形势。农民思宗御押起义、后金军队的入侵、灾荒、大臣之间的党同伐异,都是让思宗头痛的难题。处理这样的难题,成功或者失误都属于正常。

在史学界,有一种所谓“17世纪危机”的理论,即认为17世纪中叶全球气候变冷,导致处于温带的中国北方庄稼生长和收获期明显缩短,并进而引发饥荒和瘟疫,以及长江中下游稻米高产区因过度追求货币的增值而导致粮食匮乏,动摇了明王朝的社会与经济基础结构。清兵的入关与清朝的建立,才引导着中国从危机中走了出来。

这样的理论,似乎也可以为思宗这个亡国之君开脱了。孟森说:“思宗而在万历以前,非亡国之君;在天启之后,则必亡而已矣!”思宗死的时候,也是这样自解的。此后,历史学家对于思宗普遍抱有同情,以为崇祯帝的一生实是“不是亡国之君的亡国悲剧”。然而,人才何代无之?要在知人善任罢了。然而崇祯一朝“有君而无臣”。思宗既想有心为治,却不识用人之道,以致酿成亡国悲剧,未必无过。而且,孟森也说思宗“苛察自用,无知人之明”、“不知恤民”。因此,一方面,一个勤政、自律、立志有为的皇帝无奈成为亡国之君,固然使人同情;然而,另一方面,思宗用人之拙、疑心之重、驭下之严,却正是加速了明王朝覆亡的催化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