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是这么想,邻居就越是往跟前凑,遛狗的大妈一看见他就大着嗓门喊道:“姜警官,恭喜啊,身体恢复了吧,真好,看你没事我就放心了,听说你出任务的时候受伤了,以后可得小心点,千万别太拼命了。”
听见动静,几个在院里闲聊的邻居都凑上来跟他话家常。
交谈时,大妈养的金毛犬一直舔他的手,似乎特别喜欢他,不停地朝他摇尾巴,还站起来搭着他的肩膀,他突然觉得……养只狗似乎也没什么不好,尤其是这种温顺听话又粘人的大型犬,性格磨合好了比人还讨喜,就像……
就像某个人。
直到话题开始转到谁家的女儿适合给他做媳妇了,姜惩才借口有事要先走了。
卧床太久,他都快不适应雁息寒冷的冬天了,想想再些日子就要过年了,这案子要是没个解决,队里的人就都只能窝在局里吃着泡面过三十了,心里也不是滋味。
走着走着,他就逛到了小区附近的山姆超市,想着拎点晚上的食材回去也不算白出来一趟,结果进去没多久就后了悔。
他的伤口拆了线还没彻底痊愈,尤其是腿上的口子,走几步路就裂开了,能感觉到温热的液体顺着大腿流了下来,这种感觉并不陌生,小时候尿了裤子就是这样忐忑又紧张,还稍微有那么点刺激。
姜惩叹了口气,他知道这样的自己肯定走不回家,再怎么丢人也只能找人帮忙了,习惯性地把电话打给了宋玉祗。
“喂,惩哥,你那边声音很吵,出门了吗?”
“嗯,遇到一点状况,可以……咳!可以来接我回家吗。”
这话实在丢人,想想自己被这小子看光过,连隐私都没了,总比让其他人来看他的窘态要好,姜惩到底还是硬着头皮说出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