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我们来次土地革命,没收了地主的土地!地主就会说你没有民主、自由、人权,他们会用这些概念来反对你。
而农民则是认为,大众没有土地,已经到了难以生存和发展的地步,没收土地分给大众,才是民主、自由、人权。那么,究竟谁没有民主、自由、人权呢?
这个问题就不能用民主、自由、人权这些抽象的概念本身来解释,而只能根据各自表达的具体内容,用其他的价值标准来衡量。
这些土地本身就是社会大众的公共资源,本身就是不该独占的,是剥削而来的,并且这种剥削制度已经与社会的发展不相适应了,妨碍社会全面进步了等……”
这话又让会场里引起了一阵轻笑,是啊,没收地主土地,对地主而言是不民主的,但不没收,对农民而言又是不民主了。
“独裁”和“民主”,根本就是一对矛盾体。
萧天脸上也露出了一些笑意:
“如果不明白民主、独裁这些多重的含义,以及这些价值概念使用上的价值主体之间的关系,在社会生活中,就比较容易出现看到或听到这些美丽的词汇就激动,而不去考究这个词汇所承载的主体目标和实际内容是什么?不是去分析谁在说话?说的什么话?为什么这么说?这么说对我如何等等。
比如,很多人看到美国等一些西方国家允许,且经常发生游行、示威、罢工,实行竞选、多党制等,即以为美国这些西方国家才有民主,其它制度的国家没有民主!
这些人却不知无论他们如何‘民主’,也只不过是和‘主’争取多收回一点自己的劳动成果的过程,更不可能到达他们在国体上的‘民主’。
不知如果在真正的公有制社会条件下,今天这些要到街头去争‘民主’的大众,本身就成了这个国家的‘主’了。
他们作为生产资料的公共占有者,也就自然要成为自身劳动成果的合法占有者和支配者。这时候,如果还要讲‘民主’,那也是劳动者内部在具体进行生产、生活、管理、分配上如何要‘民主’一些的问题了。
或者,对外部及其少数的这种制度的反对者的处理关系问题了。
在这个时候,劳动者作为原来不是国体上的‘主’的地位时,经常要进行的哪些‘民主’的行为,就会消失。
即使游行、示威、罢工这些权利仍然必要,但在内部意义上,其价值指向却发生了质变,成为了内部权利协调的工具。
由于这种利益矛盾是内部的,同属于生产资料占有者之间的,只要其直接的负责管理者、支配者等在认真公正地为他们服务,这些权利便没有动用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