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李想再如何急着赶路,也该让战士们休息片刻,吃个早饭。即使人还能坚持下去,胯下战马也坚持不下去。昨夜大雨过后,道路松软,战马跑起来已经是加倍的吃力,更曾论这样急的拼命赶路。
众战士咬牙支撑,其实也到了极限,须知赶夜路的艰辛,实不足为外人道,更何况这样泥泞的道路。身为骑兵,对马儿可是看重的紧。为让马儿轻松点,他们强撑着酸软无力的手脚卸下马鞍,自己还不顾得吃,先给马儿挂上粮袋。兵将们这才解下身上的枪刀,轻装简从,或坐或睡,尽量寻找一个舒适写意的姿势,抓紧时间休息。
掏出肉干,饼干,就着凉水喝起来,补充身体的能量。一时间整个山坡,尽是人马。
一身戎装,英气懔然的汤约宛策骑一匹枣红马,神骏之极,比一般的东洋马还要高一个马头,长一个马屁,风驰电掣地从军伍最后方飞奔而来。
她的坐骑速度疾快如风,武装带把她的腰身束成盈盈一握,瞪着马靴的一双腿纤细修长。李想为她的绰绰风姿所震摄,看的目瞪口呆,暗吞口水。这样的健康美人才是李想喜欢的,那些京城,秦淮名姬,个个小脚金莲,驼背病厌厌,说是胜西子,赛金花,李想看了都会作噩梦。
汤约宛精明的马术,赢来两边身疲力乏的手下一阵阵的致敬喝采声,本是要死不活的人,突然个个精神饱满。汤约宛的搅和,总算改变了少许一路上默默赶路的沉闷的气氛。
汤约宛架马愈奔愈快,只眨眼功夫,便像旋风般奔至李想近处,她一口气跑到李想所在的山丘顶停下,才勒马刹住去势。
汤约宛近身,李想立刻收起看向她色色的眼睛,在马背上极目前方,装出气定神闲的模样。天空阴沉沉的,使人压抑。不知为何,李想越来越喜欢高高在上,府看大地在脚下的感觉。他扭头装作随意的看一眼微微喘息的汤约宛,近看她运动之后无意流露出的娇媚,更直教人怦然心动,不可思议。
汤约宛对他灼热的眼光未有所觉,只是撇了一眼山坡上横七竖八躺下休息的士兵,说:“一群男人,还不如人家一个女儿家。”
李想一笑,道:“士兵们骑的战马,怎么可以和你这匹从华商跑马场俱乐部精心培养出来的纯血马相比?”
李想说完下马,向山丘下的小溪走去。汤约宛也连忙跳下马,跟了过去。
李想以冰凉的清水洗脸,小溪清澈见底,纯天然而无污染,忍不住就掬水连喝十多口,痛快畅美之极。但是如果有一瓶可乐,或者红牛,就更是美哉。
汤约宛与身具来的优雅清越的声音在他背后响起,不无感慨的说道:“在这个革命潮流滚滚如洪的大革命时代,那个热血青年不想自己的生命和青春与国家和民族的命运紧密相连。即使我这样一个小女子,也想不顾一切的扑革命潮流,使热血沸腾,使青春激扬。”
满人奴役中国二百六十余年,洋人横行中国半个世纪,国家民族已经到了国将不国,亡国可期。可谓不有国,何有家,何有身。热血青年,大有救天下苍生舍我其谁之思,不乏其人。
李想大笑道:“又一个鉴湖女侠出世。”
汤约宛有些恼羞的哼了一声,“你的骨子里还是小看女人。女人闹革命,在你们眼里就是稀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