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会上,财政厅长黄大暹问道:督军,打击城市里面黑恶势力,效果太好了。但是对乡村里面的恶霸地主恶霸财主对贪官就不要打击了吧。
杨兴笑道:黄厅长,要保证经济长治久安,这些还是要做的。你与警察厅程鹏厅长,要好好维护这些盐业老板的权利,要知道,只有他们赚钱了,我们也才有钱赚。当然对那些偷税漏税的,要坚决打击,必要时候,取消其资格,如此才能保证盐业的发展啊。
黄大暹一听,当即点头默认,再次劝谏道:总统,对那些恶霸地主恶霸财主,贪官污吏,还是要打击吗?你看,这次城市反恶势力运动中,总共缴获物资折算成金钱,超过5千万元,如此也够合川钢铁联合公司开销了,也够修建公路、水库,畅通河道开销了。
除此之外,省府每年财政收入,就能增加到4500万大洋啊,财政收入基本上提高8成,如此没有必要再打击了吧。
若是重新丈量土地,每年财政收入增加更多啊。督军,现在可以说粮饷充足啊。
杨兴摇摇头道:对贪官污吏,要从严从重从速进行打击。对恶霸地主恶霸财主,打击方法与这些人不一样,对其财产,如粮食啊,黄金白银啊,当然归各级财政,但对其土地,按照土地管理有关条例,以官府名义转租给无地佃农贫农,在二十年后,这些土地无偿送给这些佃农,贫农。
在杨兴坚持下,对四川约400个民怨很大的地主进行惩治。
而杨兴为了保障各地土地改革成果,保证黑运动成果,逐步废除过去保甲制度,以各地农会为基础,建立起相应的乡公所,区公所,村农会等组织。
当然,为了避免政府过大,乡公所一般包括4名专职成员,即乡长,农会会长,农业技术员,内务各1名。
此外,在每个乡,由年满18岁乡民推选1名县议员,作为民意代表,以监督乡公所、区公所,县政府运行,在县里、区里、乡里代表乡民的意志。
每20户(约100人),建立一个农会互助小队,设小队长一名。
每10个互助小组,为农会互助大队,设大队长一名,由大队长与3名小队长组成队伍委员会。
农会小队长,大队委员,大队长为兼职,以在农会会员,乡农会之间搭建起沟通平台。
政府对小队长、大队长进行必要的经济补助,一般小队长一年补助额为乡农会技术员2个月薪水,大队委员补助3个月薪水,大队长补助4个月薪水。
在民国以前,各地都有建立保甲制度,因此,在整改后的农村基层组织,其组织规模没有怎么扩大,不像在民国历史上,或者共和国建立后,加重农民负担。
在历史上,国民党曾经在基层搞出一个大政府,就拿陈诚在湖北,政府一年赋税还不够养活这些官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