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推举杨兴为中国复兴会军事委员会主席,尹昌衡、熊克武、刘存厚、刘显世、钟体道等人为军事委员。
大会通过了建立和谐社会的强国纲领,通过将中国建设成为强军富国殷民民主文明国家的发展方向,以及其他党纲。
大会通过经济建设纲领,决定分三步走以初步实现和谐社会(有点仿照邓公,东方一个小工程师,不模仿他们的,总不会自己想这些深奥问题?),先解决人民群众温饱问题,安全问题,最后建设和谐社会。
大会决定在川省各县,全军各团都建立起分会,委任专职主委、干事若干。在各乡设立小组,委任兼职的小组负责人,在全军各连设立专职的指导员、宣传员各1名,以作为党的基层单位,宣传党的宗旨与主张。
大会决定,各分会、小组应该每周开会一次,以学习上级要求,统一思想工作,以及对党小组内部事务形成统一认识。
大会决定先进行农村经济建设,改变过去士绅统治格局,建立健全农村组织,改革保甲制度,改革农村乡制度。
在民国以前,各朝代最多建立亭长、里长等职位,各地治理主要是依靠乡绅完成,而乡绅则通过狗腿子完成,如此导致政不及村,政不及户的现象。如此也导致农村、城市统治的空洞。
决定将农会基层组织与政府机构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农村基层组织。
决定每10户~15户建立为一互助队,选拔队长一名,以推广现代农业生产技术,以及政府有关农村抚恤政策。
每8~10个互助队成立一村,选拔村长1人、副村长1人,1名会计,以作为乡政府与各互助队之间联系纽带。落实政府有关修筑公路、铁路、水利建设任务,落实政府有关征兵义务,落实地方防务抵抗土匪入侵,以及对地主进行征税活动。
如前世农村见闻,互助队、村的干部都从普通农民中挑选产生,优先选用退役立功军人,地方乡绅,或者中国人民党党员。
每10~15个村成立一个乡,建立乡公所,设乡长,副乡长、会计各1人,学校校长1人,治安员2人,农业技术员、兽医、医生数额不等。
决定互助队队长、副村长、副乡长、农业技术员、兽医由农会推举产生,如此将农会纳入农村基层组织之中。
除了乡长、副乡长、学校校长、治安员由政府付给全薪外,其他如队长、村长、副村长、会计、技术员、兽医、农业技术员、医生等由政府每年给予一定经济补充。
大会决定完善城市基层结构,在城市中,每万人设立1街道办,设置街道办主任1名,治安员2名,以落实对城市治理。
由于乡村基层机构的建立,城市基层机构建立,对那些表现出色的军人,或者那些在战场负伤的立功人员,在经过半年警察知识培训后,可以直接转为基层治安员或者警察,对于一些连排长,则转为村长、乡长、副乡长,如此确保了基层组织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