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安不回答这个问题,只是眼睛看着凌正,片刻之后,凌正低下自己的头:“小人多嘴,小人多嘴。”
庞安这才冷哼一声:“记住,我要他吃官司,越大的官司越好。你只要找个罪名告他就成,剩下的事情不用你操心。事情办好了,二爷我亏待不了你。”
说着从怀里掏出一包银子来:“这些你先拿去。”
凌正不敢接钱:“哎呦,二爷您看您这是做什么,我哪能要您的银子。”
庞大闭上自己眼睛,又喝了一口茶挥手示意凌正可以走了:“银子你拿去吧,有道是皇帝不差饿兵,记住,两天之后我再来这里,希望那姓杨的老头已经在监狱里了。”
凌正忙的点头:“唉,二爷放心,小的必然办妥。”
直到庞安离开这里,凌正确定庞安真的不要那袋银子了,这才敢上手拿来。
袋子在手里掂了一下,最少有三十两重,这对一个街面上的小混混来说,有足够吸引力了。
庞安说的是,罪名越重越好。可是凌正这人还讲点义气,多年的街坊邻居,杨掌柜的平日为人不错,口碑很好,下手太狠了以后自己也没法在这里再呆下去。
想了一会,凌正觉得还是留点余地的好,那些什么杀头的罪名就算了。弄他一个盗窃就可以了。
宋代的刑罚之中,关于盗窃这一项判的还是很重的,情节重的可以判死刑,一般都是流放。理由很简单,一个喜欢偷盗的人,大多没人愿意和他住在一起。
拿定注意之后,凌正暗暗想道:“杨老头,你可不要怪我,谁让你得罪了太师府呢?这事情就算我不做,也会有其他人来做的。”
这种事情对于一个混混来说,做起来是轻车熟路的,几乎没有任何思考,凌正顺手拿起桌子上的茶碗,往一块布袋中一放,然后大步走向悦来客栈。
凌正到门口的时候,先是四下看了一眼,里面没有熟识的人,只有几个外地书生模样的正在走动,这才迈步进去。
杨掌柜认得他,知道这样的混混不便得罪,马上从柜台里迎了出来:“呵呵,凌公子来了?里面请,里面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