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见郑王妃和嘉和郡主之前,杨之舟就把这件事,告诉了陈璟。
杨之舟知道郑王说出如此天价、不可思议的聘礼数目,是为难陈璟,让陈璟知难而退。
可是杨之舟不在意,他知道陈璟有钱。
陈璟听到“三十万两”这个数字,并没有介意什么。他既然想要娶妻,那么付出再多,陈璟亦是愿意的,娶妻岂能敷衍了事?
何况只是钱财这种身外之物。
当初他都能给惜文四万两,他未来的妻子,给多少都是应该的。陈璟既然打算和她过一辈子,身家性命都可以交给她!
杨之舟却怕陈璟多想,笑着跟陈璟解释:“京里嫁女儿,多少聘礼,就是成倍的陪嫁,这些都有账目可查询,郑王自负是皇子,他不会私吞你的聘礼。你这三十万两,要么郑王临时改变主意,要么将来成倍给嘉和郡主做陪嫁,到时候还是你的。”
这点,陈璟都明白。
可是杨之舟没有仔细说一点:最后的陪嫁,其实不是陈璟的,而是嘉和郡主的。女人的陪嫁是有律法保障的,婆家和丈夫不能擅自挪用。
陈璟记得沈长玉当年跟他说过,因为他母亲陪嫁丰厚,而他父亲想要却没资格拿,对他们兄妹三人意见很大。
这么说来,陈璟更愿意给这笔钱了。
他想让嘉和郡主有笔更丰厚的陪嫁。她是郡主,她理应嫁得更风光、更有经济上的保障!
地位身份,陈璟给不了她,唯有在钱财上弥补了。
陈璟也很自信,将来他遇到困难需要用钱,嘉和郡主会毫不犹豫拿出钱给他的。
“央及,没想到事情如此顺利。”惜文听说了这件事,也甚是喜悦。
这姑娘不通庶务,对钱财没什么概念,比陈璟会不善理财。钱财对于她而言,是毫无意义的。所以能拿得出来,替陈璟娶到媳妇,惜文就觉得这钱有意义,而不是心疼花了大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