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此刻他也顾不得周围人是怎么看他的了,脑中划过一个念头,下意识地往腰间一模,心里“咯噔”一下——手枪还在。另一侧的腰间——那把做工精良的随身匕首也还在。
又往口袋里一模——皮夹子还在。掏出来打开一看,里面花花绿绿的都是明洋。
突然眼前一点耀眼的强光掠过,他发现自己手上还戴着婚戒——一枚硕大的男式钻戒。
然后,他又往自己胸口一按——啊,那块自己戴的羊脂玉牌子还在。
他又抬起手腕——自己的那块百达翡丽手表也还在。
……
好,除了那些明洋不能用,现在还算有刀、有枪,有钱……向小强自言自语地念叨着,感到一股热血冲上头脑,两只眼睛放着光,目光凶狠,四面搜索着。
一旁围观看热闹的人,这时候都不约而同地打了个冷战,慢慢移开目光,装作在看别的。
在大明待了三年半,那这边只有三天半……三天半,那个摊子不会撤的……那个什么狗屁时空旅行社的业务员,应该都还在那里……
向小强根本不管眼前这些闲人,拍拍屁股上的土,掸掸身上的灰尘,大步流星地分开人群,吆喝着:
“让开!让开!他妈的让开!”
一个小青年被向小强推了一把,就是不让,直接堵在他面前。鸟人一米九几的个头,一看就像打篮球的,盯着向小强,扬着下巴说道:
“哎,你是哪个?问你呢,你是哪个?啊?推谁啊?日你妈找死啊,啊?”
说着直接伸手往向小强额头上戳。向小强顺手抓住他的手指,“嘎巴”一声,随着一声惨叫,这大个子抱着右手弯下腰去。向小强一腔怒火都发泄到了他身上,抓住他的头发,抬腿就是一个膝盖,结结实实地顶了他一个满脸花。这下他连叫也叫不出来了。
“滚!滚!”向小强扔开这个打横的大个子,向人群外冲去。人群“哄”地一下分开,都吓得给他让路。还有的赶紧掏手机来打110。
向小强在大街上飞快地奔跑着,一边跑一边把军装外套脱下来,顺手扔在玄武湖里。只穿着衬衫和军装裤子,向小强确保自己不再那么显眼了。他一边跑,一边又把手上的大钻戒摘了下来,装进贴着胸口的衬衣口袋里。那颗大钻戒紧贴着狂跳的心脏,此刻他感觉就好象她们的手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