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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京的海军军令部收到电报,也展开了激烈的争论,日本本来已经决定了对大明展开“反破交战”,就是要击沉往大明运物资的货轮的。但是现在事到眼前,看着眼皮底下三艘刷着英文的美国货船,日本海军高层竟然一下麻了爪,竟然无法鼓起勇气下令开炮。
而就在此时,美国船队的船长们也像热锅上的蚂蚁,不断往国内公司发电报,请求公司和美国政府紧急斡旋,千万不能让自己这几艘船被日本军舰打沉了。一艘船务公司也就是几艘船而已,这如果一口气被击沉三艘,那可就破产了。
美国国内的船务公司,还有货物的货主公司,都几乎同时收到了电报。这些赚钱心切的商人,此时也仿佛第一次想到有“日本军舰”这回事,也都焦急万分,相互联络,往联邦政府里、白宫里、国会里施加影响,想让美国政府以官方途径警告日本政府,别这么干。
但是很显然,这件事从法律上讲,本来就和美国官方无任何关系,是俄罗斯联邦向美国的这些私人公司买货、租船的,这本来就是个人的商业行为。要说美国政府能做什么,最多也就是呼吁日本政府,不要伤害船上的美国船员,要严格按照国际公约行事。
说白了,美国之所以会有《中立法》,之所以会禁止往交战国运输战争物资,就是怕陷入这种处境。一方面是很容易让美国船员产生死伤,成为交战国互相封锁的牺牲品,这样的话,美国政府该采取什么态度?还中立不中立了?另一方面是大量的向交战国卖出货物,总会产生大量的赊欠。当美国表面上大发战争财、但实际上手握了很多白条的时候,就已经不由自主地被卷进是非圈里来了。如果不想让手里的白条变成废纸,就得插手干预战争,确保自己的债务国成为胜利者。不管怎么说,既想发战争财、又想置身事外,很不容易做到。
这个时代美国的孤立情绪很浓重,全国民众都不希望再像一战那样卷入战争。后来的二战前期,美国就算修改了中立法,允许向交战国出售战争物资了,也是加上了“现款结帐、运输自理”这两条,最大程度的避免被卷进去。
但是二战时期这么做可以,因为大西洋的制海权是掌握在英国手里的,“交战国运输自理”,实际上也只有英国能“自理”,德国根本“自理”不了,等于是只卖给英国。而现在不行了,西太平洋的制海权掌握在日本手里,美国如果提出“运输自理”,那就等于不让大明来买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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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局面是,妙高号分舰队死死盯在三艘美国货船身后,虎视眈眈,随时可能开火。而在太平洋的两岸,东京吵得不可开交、华盛顿也吵得不可开交。美国很多持反对意见的议员,干脆就提出,美国应该趁此机会推出是非圈,应该提起投票修改中立法,把条款修改得更加严格,至少得要求购买国派船自运。
与此同时,南京也知道了。沈荣轩临时召集几个大臣火速商量了一番,决定暂时不表态,而是密切关注西太平洋上的进展,看日本到底有没有胆量击沉美国货船。如果日舰到最后也没开炮,那就说明日本怵了,那当然皆大欢喜,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如果日本真的击沉了美国货船,那么大明的处境就格外棘手了。要么派军舰护航,要么让美国货船全部走大西洋和印度洋航线,航程多出好几千公里。
除此之外,恐怕还得宣布,一切损失都由俄罗斯政府(实际上就是大明)赔偿。否则的话,接下来恐怕没有哪家船务公司再肯冒着破产的风险、挣你这几个运费了。
在东京,争论从海军军令部一直扩散到了内阁,内阁召开紧急会议,也是拿不定主意。
一派意见是,一定要严格按照国际公约行事,如果美国货船不停,那我们就警告射击。如果还不停,我们也不能连人带船一起打。击沉美国船、杀死美国人,这正是明国希望的。那样很容易把美国推向战争。一旦美国加入明国阵营,那就太可怕了。
另一派意见是,打!美国有什么可怕的?美国陆军才多少人?美国海军才比日本海军强多少?何况,美国是崇尚浮华享乐的糜烂国家,美国人崇尚个人主义,是一盘散沙,根本不可怕。而日本有大和魂,就算打起来,对付美国不成问题!